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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规范银行保险行为 卖保险须张贴投保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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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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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08年07月31日 |
| 生效日期: |
2008年07月31日 |
[本文摘要] 4月24日,济南日报3版以《市民质疑保险公司在银行办公》为题,通过一市民到银行存款,被“忽悠”买保险的经历,对山东省银行保险销售环节存在的误导问题作了报道,引起了省保险行业协会、省银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两部门就此进行专题研究后,发布了这一《通知》。 记者28日获悉,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山东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就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提出要求。 4月24日,济南日报3版以《市民质疑保险公司在银行办公》为题,通过一市民到银行存款,被“忽悠”买保险的经历,对山东省银行保险销售环节存在的误导问题作了报道,引起了省保险行业协会、省银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两部门就此进行专题研究后,发布了这一《通知》。《通知》要求,银行网点代销保险产品须持有兼业代理许可证,进入银行代理网点的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结算利率公告,必须由省级以上公司统一印制;银代网点必须张贴或摆放山东保监局制定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销售投连险、万能险产品必须摆放相关的产品说明书,供客户阅读,引导客户理性选择购买保险产品;代理网点业务人员销售保险产品时,对条款的重要事项要明确说明,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产品利益,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及演示,不得进行排他性宣传。《通知》要求各代理网点、各保险公司要建立保险代理诚信服务考核制度,对坚持诚信服务、规范服务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误导客户和发生其他不诚信服务行为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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