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罗启辉同志“重庆市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3 生效日期: 2005-02-03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4]10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奉节县林业局局长罗启辉自担任基层领导工作以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依法行政,甘于奉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他严格执法,不徇私情的工作作风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他担任奉节县林业局局长以来,以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为己任,坚决与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作斗争,共查处违法案件248起,拆除无证带锯加工点67处,查处乱收乱购坑木的煤矿166处,协助国土部门炸毁非法煤窑80余口,同时对乱占林地的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给予坚决打击。在不法分子的威胁恐吓面前,罗启辉同志一身正气、毫不畏惧,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2004年7月12日,罗启辉同志在依法对违法占用三岔河国有天然林保护禁伐区林地进行非法开采的小煤窑实施炸毁的工作中,不幸被非法小煤窑老板雇凶手杀伤致残。
  罗启辉同志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践行者,是基层领导干部的一面旗帜,是先进共产党员的楷模,是新时期林业战线无数英雄模范人物的杰出代表。为了表彰罗启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严于执法、对邪恶势力勇于斗争的大无畏精神;热爱本职、护林有责的敬业精神;不畏艰难、勇于创新的拼搏精神;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公仆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罗启辉同志“重庆市模范公务员”称号。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向罗启辉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干部队伍依法执政能力紧密结合起来;与弘扬爱岗敬业、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市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以罗启辉同志为榜样,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生态优美的经济中心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