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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4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02 生效日期: 2004-02-02
发布部门: 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2004年奥运会为中心任务,努力做好备战工作,着眼于2008年奥运会和中国体育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如何坚持和完善举国体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促进我国竞技体育再上新台阶。国家体育总局定于2月24日至25日在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召开2004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会期2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长及助手2人;
  (二)计划单列市体育局长各1人;
  (三)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长及助手2人;
  (四)行业体协负责人各1人;
  (五)机关各厅、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人
  (六) 总局与地方共建5所体育院校主要负责人各1人;
  (七)邀请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宣传体育部、驻澳联络办宣传文化部负责人及助手;有关部委及29届奥组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八)请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派人列席会议。
  二、报名:
  (一)请各单位将与会人员情况按报名表(附件1)要求填写,于2004年2月15日前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秘书处。
  电 话:67142816(传真)或67180699(传真)
  (二)京外代表请填写抵京时间表及返程机车票预定单(附件2),并于2月21日前报体育总局机关服务局办公室,以便安排接站。 电 话:67111680(传真)
  三、报到:
  (一)与会代表请于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到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公寓报到。
  (二)体育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与会代表可于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6:00在国家体育总局综合楼前集体乘车前往会议地点报到。
  四、联系单位:
  (一)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秘书处
  电话:67142816(传真)、67180699(传真)
  (二)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公寓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电话:68350077  68348010(传真)
  体育总局
二00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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