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价房地[2001]146号
兰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兰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铺成本价的请示》(兰州安房字(2001)4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甘肃省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房地(1995)187号)文件规定,我们在现场查勘和核实价格构成的基础上,并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经研究,批复如下:
兰州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利区15#街区150#楼和福利区4#街区36#楼一、二层商铺建筑面积7767.04平方米,每平方米基准价格为2480元,具体销售价格由你公司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以批准的基准价格为基础自行确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此批复为一次性价格,请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商品房销完价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