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政发[2000]04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市政府决定,以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为主体,组建青岛澳柯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澳柯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青岛澳柯玛总公司为主体组建,为市直属企业,其股本总额由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中经界定后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组成。该公司受市政府委托运营国有资产,并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任务。
二、青岛澳柯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权属子公司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将受托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要按照公司章程和可行性报告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尽快做好澳柯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筹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青岛澳柯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青岛澳柯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后,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通过深化改革,资产重组,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调整资本结构,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