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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核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5 生效日期: 2007-05-15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建函[2007]4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你委《关于推荐我区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报告》(新经贸市建〔2007〕141号)收悉。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精神,对你委推荐的承办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下列19家企业作为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予以备案:新疆阿克苏地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阿克苏市供销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市世纪中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家乡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合作家佳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新疆阿尔曼实业有限公司、库尔勒市糖烟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博湖县丰泽园商贸有限公司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新疆亚中(集团)有限公司、于田县玉桥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白金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盐业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克州土产生产资料公司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邮政农资连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巴州七星华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区乡镇和行政村数量以及两年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情况,核准2007年农家店建设规划1500个。望你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积极引导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并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严格界定农家店建设范围(经营单一品种商品的药店、香烟店、农副产品店、肉店、家用电器店均不属于农家店),同时,将农资农家店比重严格控制在30%以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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