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5 生效日期: 2005-08-15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法释[2005]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24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2005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
近来,一些法院就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应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请示我院。经研究,现解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九十六条等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