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鲁迅公园举办上海2002金秋嘉年华游乐活动门票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6 生效日期: 2002-09-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费[2002]069号
市绿化管理局:
  你局沪绿[2002]218号《关于鲁迅公园举办上海2002金秋嘉年华游乐活动临时调整门票价格的函》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鲁迅公园于2002年10月1日--10月30日举办上海2002金秋嘉年华活动,活动时间为每天16:00--22:00,活动时段的门票价格为每张10元,活动时段以外的门票价格不变。
  二、公园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标示活动期间门票价格,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活动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