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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我省“十五”期间基本消除地方病危害目标实现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01 生效日期: 2005-08-01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陕地领发[2005]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卫生局,省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水利厅、农业厅、教育厅、扶贫办、盐务局:


  今年,是执行省政府《2001至2005年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的最后一年,为全面了解防治计划的进展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如期实现计划目标,7月6日至13日,省上组织人员对全省各设区市“十五”期间基本消除地方病危害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基本消除地方病危害目标实现程度
  (一)碘缺乏病:全省107个县(市、区),已实现消除目标的县(市、区)93个,实现率87%,接近90%的目标,最终目标的实现需等待榆林、延安等5个设区市14县、区近期的考评结果。今年1-6月份卫生部门监测,生产层次碘盐批质量合格率99.3%,居民用户碘盐合格率97.3%、合格碘盐食用率96.5%、碘盐覆盖率99.2%。今年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 8-10岁在校学生尿碘中位数253.4微克/升、超声诊断甲状腺肿大率3.6%,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儿童88%、家庭主妇98%,指标均达到消除目标要求。5年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病人16.27万例,占计划任务的108.5%,超额完成任务,且总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盐业部门三级食盐质量检测网上半年检测455批次,合格率97.58%。
  (二)地方性氟中毒:全省饮水型氟中毒中、重病区累计完成改水136万人,占需改水人数的84%,接近85%的目标;“十五”期间已完成中、重病区改水人数80万人,占计划任务的95%,基本完成改水任务;已改水工程90%以上能正常供水,达到计划目标。2002-2004年在饮水型病区完成搬迁任务5778人,占1.1万人计划任务的52.5%。从2002年起,扶贫搬迁总经费不变、而人均省补标准提高约1倍后,其任务完成比较理想。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已改灶16.13万户,占现已查明燃煤型病区户数的59%。其中扶贫部门3年完成改灶96837户,占3年计划任务的96.84%。到年底累计可完成23.88万户的改灶任务,占燃用石煤地区户数的81.9%,占病区户数的95.3%,可以实现70%以上病区户改灶的目标。
  4年治疗氟骨症患者7914人,占计划治疗病人数的83.3%;今年已安排治疗氟骨症病人1900例,9500例的治疗任务可超额完成;治疗有效率90%以上,达到了目标要求。
  (三)大骨节病:全省62个病区县,已达到国家控制标准的县(市、区)44个,占71%。今年安排了10个病区县的考核任务,预计多数县可以达标, 80%的病区县达到控制区的目标可以实现。病区硒碘盐供应正常,今年上半年监测,硒碘盐含硒合格率平均81.25%,达到了80%以上的计划指标。2002-2004年,贫困县病区已搬迁24475人,占任务数5.3万人的46.2%。预计2005年的病区搬迁计划执行后,任务完成率会达到50%以上。从2002年起,扶贫搬迁总经费不变、而人均省补标准提高约1倍后,其任务完成比较理想。完成手术治疗大骨节病患者1532例,加上今年下半年正在治疗的42例,将完成治疗1574例,任务完成率可望达到104.9%。
  (四)克山病:全省29个病区县(市、区)基本控制区的防治成果继续得到巩固,无急型、亚急型病人发生。病区硒碘盐供应正常,硒碘盐含硒量合格率达到了80%以上的计划指标。
  (五)布病:陕北和关中东部地区仍有疫情流行,1-6月份,全省发病202例,多数疫区县疫情处于控制状态,较上年发病有所下降,但部分县、区发病上升,局部出现暴发流行。
  (六)鼠疫:野外长爪沙鼠密度为7.43只/公顷,未降到2只/公顷以下的要求;家鼠密度为5.32%,接近5%以下的控制标准;室内游离蚤指数稳定控制在0.01以下。

  二、各设区市“十五”地方病消除目标实现程度(见附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任务尚未完成。“十五”计划完成84万中、重病区人口的改水任务,已完成80万人,差4万人没有完成。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需在今年安排改水项目时,统筹解决定边县重氟病区遗留的4.7万人口改水问题,实现全省“十五”计划目标。
  (二)燃煤型氟中毒病区健康教育工作急需加强。已建成防氟炉灶正常使用率达不到90%以上的目标,人群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较低。教育、卫生部门要按照省政府2004年8月与省教育厅、卫生厅签定的《陕西省“十五”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2004-2005年具体任务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加强氟中毒病区中、小学校和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燃煤型氟中毒病区扶贫改灶存在遗漏问题。“十五”计划防氟改灶是以户为单位,改灶炉和地炉一并进行。实际执行中有90%以上户只改了1个炉子,未改的地炉或灶炉还需补改。
  (四)劣质盐和不合格碘盐冲击市场问题时有发生。陕北北部及关中东部仍存在劣质盐和不合格碘盐对市场的冲击问题,严重影响这些地区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实现。盐务、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盐业市场监管力度,净化碘盐市场,保证合格碘盐正常供应。另外,榆林、西安市局部地区居民户硒碘盐合格率偏低,需加大监管力度。
  (五)布病疫情尚未得到根本控制。榆林、延安、渭南、铜川市人畜间布病达未降到最终计划指标,特别是榆林市部分县、区正在发生较大面积的布病流行。各市、县(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疫情控制所需的必要资金;畜牧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畜间布病流行,减少人间发病。
  (六)鼠疫疫区野鼠密度偏高。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以定边县为重点的鼠疫疫区农田和草原灭鼠工作,有效降低鼠类密度,在做好保粮保草工作的同时,防止动物间鼠疫疫情发生。
  (七)防治经费缺乏保证机制。省政府确定的市、县(区)年人均各不少于0.1元的地方病防治经费的投入,渭南、安康、商洛等市和绝大部分县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实现“十五”计划目标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市、县(区)政府和财政部门,在资金投入方面要向地方病防治工作倾斜。

陕西省卫生厅
200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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