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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16 生效日期: 2006-11-16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实施意见》,下同;沪教委人(2000)4号)精神,现定于2006年本市全面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为了有计划、有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长办好学校的责任心、紧迫感和规范办学的自觉性,树立依法办学、以德立校的理念,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和谐健康发展,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国际教育视野,适应素质教育发展需要,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二、实施原则
  贯彻均衡发展的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掌握职级认定标准条件,把握全市总量的控制和区域间的平衡,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把握本区域内的地域和学段之间职数平衡。在全市范围内鼓励中心城区申报特级校长的人选到郊区农村学校任职。
  三、评审和认定范围与对象
  本市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全日制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区县教师进修学院中至2005年12月31日前在册尚未到达退休年龄,并在校长(含幼儿园园长,下同)岗位上工作的正职校长(含党支部(总支)书记,下同)。
  四、申报及评审、认定条件
  校长职级的申报与评审认定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申报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达到相应的要求。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历要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具备相关的上岗证书。
  (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申报中学三级一等及以上校长职级的,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小学、幼儿园三级一等及以上职级的,须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级一等及以上校长职级的,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定中小学特级校长职级的,除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外,必须教育理论上有造诣、教学科研水平领先、学校管理成效卓著,并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评定职级年限的计算:校长原任职年限按年度计算。上年任职校长的,一律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一年内实际任职时间累计不足半年的(含寒暑假),当年不计为任职年限。任副校长(含任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副科长)的年限按二分之一比例折算。任与现职校长级别相当的区县教育党委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职务的年限按实计算;任与现职校长低一级别的区县教育党委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职务的年限按二分之一比例折算。
  (四)职级晋等晋级的要求: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原则上可在本级内升一等;已在本级内为一等的,有申报晋级评定的资格。三级校长任现职满3年后可取得晋升二级的资格;二级校长任现职满3年后可取得晋升一级的资格;一级校长任现职满2年后可取得晋升特级校长的资格。
  特别优秀的校长可以破格申报与评定。
  (五)以往未申报认定校长职级的,此次列入校长职级认定对象的任职年限要求:任校长年限1一2年,并符合四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四级校长;任校长年限3一5年,并符合三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三级校长;任校长年限6一8年,并符合二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二级校长;任校长年限9一12年,并符合一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一级校长;任校长年限13年(含13年)以上,并符合特级校长条件的,可评审认定为特级校长。
  (六)教学工作量要求:申报评定职级的中小学校长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其中每周应承担不少于2节课的教学工作量,幼儿园园长每周至少履行半天进班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七)崇明、金山、南汇、奉贤、青浦、松江、嘉定、宝山、闵行、浦东(农村地区)镇及以下学校的校长申报特级校长加6分。
  五、比例和名额
  (一)各级校长应保持合理的比例。
  中学校长各级比例为:2:4:3.5:0.5;
  小学校长各级比例为:1.5:4.5:3.5:0.5;
  幼儿园园长各级比例为:1:5:3.5:0.5。
  特级校长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一级校长总数的20%以内。
  (二)本次各区县按空余指标的1:1.5为推荐名额申报,已用完指标的区县可推荐申报1名特级校长候选人。
  六、考核办法
  评定中小学校长职级,应根据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必须履行的职责,严格进行考核测评,以体现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与规范性。
  中小学校长考核测评的内容和方法,按照《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方案》执行。
  中小学党(总)支部书记考核测评的内容和方法,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党支部书记对应校长职级标准评定方案》执行。
  幼儿园园长考核测评的内容和方法,按照《上海市幼儿园园长职级评定方案(修改稿)》执行。
  七、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申报人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并提交本人工作述职报告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有关证明。凡申报一级二等及以上职级的,只要申报“级”,不必申报“等”。述职报告按考评指标的6个方面进行写实性汇报,应全面反映任职以来的工作实绩,重点反映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发展、创新等方面的实绩,报告分理念、措施、绩效三部分撰写。述职报告的字数不超过3000字。由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职级办)按规定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述职和评议。述职须在区县教育党政部门的指导下,由申报人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下同)宣读述职报告。每位教职工代表(或党员)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测评的等第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并由区县教育党政部门委派的工作人员负责汇总测评结果。若测评汇总结果中“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数”超过测评总人数50%以上的,由区县教育党政部门暂停申报人当年申报校长职级。汇总测评的结果交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评委会)评审时参考。区县职级办视需要决定是否到学校召开师生座谈会或进行随访。
  (三)考核与评鉴。区县职级办在听取申报人述职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汇总有关材料,写出考核、评鉴意见。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对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个人作出的督导、考评(鉴定)意见,包括获奖证书等,可作为评定校长职级的依据,供区县评委会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四)评审与推荐。区县评审委在评审过程中,对申报二级及以上校长职级的人员必须进行面试答辩。评审可先按类分组(中学校长组、小学校长组、支部(总支)书记组、幼儿园园长组),再按组进行横向比较,并参照比例定额作出最终的评审结果,特级校长候选人需排序上报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级办)。申报三级及以下校长职级的,由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领导小组按照任职资格条件、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审核,认为基本一致的,可简化评审程序,由区县教育党政部门认定;申报二级和一级校长职级的,由区县评审委评审;申报特级校长职级的,区县评审委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备案。区县评审委评审的一级及以下校长职级的人员名单,报市职级办备案。
  八、认定机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设立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办公室,对全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具体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由市职级办组建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特级校长的测评。
  区县在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时,相应建立推行校长职级制度工作机构,负责组织考核、评审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县教育部门组织、人事科。区县教育部门组建的区县评委会对一级和二级校长的测评和认定,并推荐特级校长人选。
  区县评委会一般由11人至1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l至3人,区县评委会由党政领导、名校长、专家各三分之一组成,名校长和专家人数的二分之一须聘请外区县人员。区县评委会的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条件。区县评委会成员名单须报市职级办备案。
  九、工资待遇
  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后,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分别实行中学校长职级工资标准、小学校长职级工资标准和幼儿园园长工资标准。
  十、日程安排
  各区县于2006年11月30日之前上报区县校长职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各区县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特级校长候选人名单和有关材料;
  各区县于2007年2月底之前上报2006年评审的一级及以下校长名单备案材料。
  十一、其他事项
  (一)自今年起,本市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纳入中学特级校长评审范围内,具体办法另发。
  (二)有关表式可在上海教师教育网下载,用A4规格纸打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方案
  一、方案说明:
  为了使方案更有效地反映校长的实际情况,本方案采用一套指标,两种标准。A标准适用于一级以及一级以上校长职级的评定,B标准适用于二级及其以下校长职级的评定。
  二、指标结构:
  本评定方案采用两级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6条,包含校长的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师资建设、个人素养和办学成效6个方面,体现了一名校长办学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主要方面。
  二级指标12条,即每一条一级指标下属两条二级指标,作为专家评定时的打分点。每一条指标的分值从1一10,满分为120分。
  在二级指标以下还给出A、B两种考察标准。A标准作为市级专家组评定一级以及一级以上校长职级时的参照标准,B标准作为区县专家组评定二级及其以下校长职级时的参照标准。
  三、指标体系:
  1.办学思想
  1.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二期课改。以德立校,以法治校。
  1.2重视教育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能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的实验与探究,落实二期课改的课程理念。
  2.学校管理
  2.1能制定学校章程,按章程主持学校工作,做到管理机构健全,职、权、利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制度完善,运行高效。
  2.2注重学校主动发展,能针对学校特点制定近、中、远期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学校综合教育能力逐年提高。
  3.教育教学
  3.1认真落实“上海市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生命教育指导纲要”,重视德育工作,注重德育实效性,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师生品德修养、行为规范良好。
  3.2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开发学校课程,推动课堂教学创新,搞好教学管理,有效监控教学质量,学校教学运行有序,质量较高。
  4.师资建设
  4.1注重引进人才,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好教师在职进修,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学校教师结构合理,教研风气好,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4.2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培育学校人文精神,全校教师凝聚力强,人际关系融洽,团结合作,积极向上。
  5.个人素养
  5.1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与时俱进的教育思想、较强的管理和教学指导能力,有研究课题,有研究成果。
  5.2为人正直,工作务实,廉洁自律,作风民主,被全校师生接受,有较高威信。
  6.办学成效
  6.1学校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成果,形成有个性的办学经验与特色,能在同类学校中起示范辐射作用。
  6.2学校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学生全面充分发展,得到家长、社区、用人单位或高一级学校的认可,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
  四、A标准:
  1.1坚持科学发展观,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途径、师资、设施等的安排上兼顾学生全面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规、政策与条例,依法自主办学,有自我规划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业绩。(尊重学生主体性发展,没有违反教育规律、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
  1.2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的实验与探究,重视教育理论学习,与教育专家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求真务实,能用科研提高办学水平(带动整体改革)。组织教师通过科研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并确保科研与改革所需的人、财、物。
  2.1学校有办学章程,实行校长负责制,保证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家委会等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有明确的决策、议事程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办事规则,机构设置精简,编制使用恰当,岗位职责明确,人员角色到位;学校资产管理良好,使用效率高。
  2.2学校能主动发展,通过制定近、中、远期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综合教育能力逐年提高,并能影响和带动其它学校一起进步。
  3.1重视德育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注重实效,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的特色。全校风气正,纪律明,师生品德修养、行为规范好。
  3.2积极参加市二期课改,开发学校课程,引导课堂教学创新,有高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办法,教学质量处于同类学校前列。自己在1一2门学科教学中有较高造诣,能指导和带教其他教师。
  4.1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把好进人关,在教师培养、职称评定、在职进修、校本教研等方面,能从提高师资水平出发做好工作,学校师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同类学校中处于较高水平。
  4.2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形成学校人文精神,全校人员积极向上,人际关系良好,凝聚力强,能形成合力。
  5.1熟悉课程论、教学论、学习论和学校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观点与主要理论,教育思想与时俱进,重视先进教育理念的转化,能对管理实践作理性经验总结。(有区县以上级研究课题,并有一定的成果。)
  5.2为人正直,工作务实,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在师生调查中认为好或较好的比例超过90%。
  6.1学校能在全市范围展示学校管理实践研究成果或经验,并能在全市同类学校中起示范辐射作用。
  6.2学生、家长、社区、用人单位或者高一级学校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都在90%以上。学校还得到市级多方面有关部门的奖励。
  五、B标准:
  1.1学校面向全体学生,能照顾大多数学生发展的需要。在排课、师资等方面能兼顾学生的全面发展。能执行有关教育法规、政策与条例。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发展。
  1.2关注现代学校教育的各种改革,学习教育理论,经常请教育专家来校作报告。学校有科研课题,有鼓励教师开展科研的办法,有经费投入,部分教师能开展课题研究。
  2.1学校有健全的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能发挥工会、教代会、家委会等组织的作用;重大事项能经过民主协商,各项制度健全,机构合理,人员使用得当;资产管理良好,使用效率高。
  2.2学校能投身主动发展的实践,制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年年有进步。
  3.1重视德育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师生行为规范良好。
  3.2参与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创新,有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办法,学校教学质量较高。自己在任教学科教学中有一定造诣,能带教青年教师。
  4.1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做好进人、进修、骨干教师培养、教研制度建设等工作,学校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能满足需要。
  4.2注意学校文化建设,重视做人的工作,全校人员关系良好,工作积极。
  5.1知道教育管理学和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观点,有教育思想,能进行有关课题研究,并有一定的成果。
  5.2为人正直,工作勤奋,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在师生调查中被认为好或较好的比例超过80%。
  6.1学校能在区县范围展示教育改革成果或经验,并能在区县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
  6.2学生、家长、社区、用人单位或者高一级学校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都在80%以上。学校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
  六、评定标准:
  1、A标准:
  总分108分(平均9分)以上评为特级校长。
  总分96分(平均8分)以上评为一级一等校长,总分84分(平均7分)以上评为一级二等校长。
  总分84分以下,落选。
  2、B标准:
  总分108分(平均9分)以上评为二级一等校长,总分96分(平均8分)以上评为二级二等校长,总分84分(平均7分)以上评为二级三等校长,总分72分(平均6分)以上评为二级四等校长。
  三级一等以及以下等级作为见习期校长的职级不参与评定,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认定后,按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或者一年考核优秀晋升一等的办法,自然晋升。
上海市幼儿园园长职级评定方案 (修改稿)
  一、方案说明:
  为了使方案更有效地反映幼儿园园长的实际情况,本方案采用一套指标,两种标准。A标准适用于一级以及一级以上幼儿园园长职级的评定,B标准适用于二级及其以下幼儿园园长职级的评定。
  二、指标结构:
  本评定方案采用两级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6条,包含幼儿园园长的办园思想、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师资建设、个人素养和办园成效6个方面,体现了一名幼儿园园长办园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主要方面。
  二级指标12条,即每一条一级指标下属两条二级指标,作为专家评定时的打分点。每一条指标的分值从1一10,满分为120分。
  在二级指标以下还给出A、B两种考察标准。A标准作为市级专家组评定一级以及一级以上幼儿园园长职级时的参照标准,B标准作为区县专家组评定二级及其以下幼儿园园长职级时的参照标准。
  三、指标体系:
  1.办园思想
  1.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启蒙教育,以德立园,依法办园。
  1.2重视教育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整合,积极开展现代学前教育的实验与探索。
  2.园务管理
  2.1能制定办园章程,按章程主持全园工作,做到管理机构健全,职、权、利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制度完善,运行高效。
  2.2注重幼儿园的主体发展,能针对园的特点制定近、中、远期发展规划,认真实施,并形成幼儿园、家庭、社区一体化教养合力,整体水平逐年提高。
  3.保教工作
  3.1重视保育工作,有良好的卫生保健制度和措施,幼儿生长发育健康。
  3.2熟悉学前教育业务,有较强的组织教学工作、指导教育改革能力,推进先进教育理念下的教育行为创新。幼儿园教育管理高效,运行有序。
  4.师资建设
  4.1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和有效组织园本教研活动,幼儿园人员结构合理,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4.2重视幼儿园文化建设,全园有良好的园风,教职工凝聚力强,人际关系融洽,团结合作,积极向上。
  5.个人素养
  5.1有与教育、管理相关的理论素养,与时俱进的教育思想,较强的管理和教育能力,有研究,有成果。
  5.2为人正直,工作勤奋,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工作业绩、人品素养为全园师生、家长所认同,有较高威信。
  6.办园成绩
  6.1幼儿园有教育改革与创新成果,形成有个性的办园经验与特色,能在同类园中起示范辐射作用。
  6.2幼儿园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幼儿身心和谐充分发展,得到家长、小学和社区的认可,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
  四、A标准:
  1.1幼儿园面向全体幼儿,实施素质启蒙教育,关注每个幼儿的个性差异与发展需要。在学前课程实施、保教管理、环境创设等等方面均能体现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坚持正确的办园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没有违反教育规律、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做法。维护和尊重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2积极开展现代学前教育实验和探索,形成良好的学习研究氛围,重视教改前沿信息的获取。有全园的研究课题,能用科研带动整体改革。组织教职工通过科研解决幼儿教养实践中的问题,能重视教育科研的过程管理。
  2.1幼儿园有办园章程,实行园长负责制,依靠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家委会等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有明确的决策、议事程序,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办事规则,机构设置合理,编制使用恰当,岗位职责明确,人员角色到位;园资产管理良好,使用效率高,能做到保值增值。
  2.2幼儿园能自主发展,办园思路清晰,有切合办园实际的近、中、远期发展规划,并能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办园综合能力不断提高。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形成幼儿园、家庭、社区一体化大教育格局。
  3.1重视保育工作,卫生保健有目标,有措施,保教结合,幼儿在园一日生活卫生、安全、愉快,生长发育健康。
  3.2熟悉学前教育工作业务,能有效地组织、指导教师开展创新性的教学和教研活动,有效地实施教育管理和质量监控,教育质量处于同类幼儿园前列。自己在学前教育的某些领域有较高造诣,能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4.1确立以教师发展为本的理念,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把好进人关,有教师培养规划,重视并落实教师自主发展工作,结合教育改革开展有效的园本教研活动,幼儿园教职工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同类园中处于较高水平。
  4.2重视幼儿园的文化建设,培育人文精神,加强与员工的思想交流,形成良好园风,全体人员积极向上,人际关系融洽,凝聚力强,能形成合力。
  5.1熟悉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和学校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观点与主要理论,教育思想与时俱进,能领衔区县以上级研究课题,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5.2为人正直,工作勤奋,廉洁自律,作风民主,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人品素养,在教师调查中认为好或较好的比例超过90%。
  6.1幼儿园形成办园特色,能在全市范围展示改革成果或经验,并能在全市同类园中起示范辐射作用。
  6.2幼儿、家长、小学、社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满意度都在90%以上,园还得到市级多方面有关部门的奖励。
  五、B标准:
  1.1幼儿园面向全体幼儿,开展素质启蒙教育,在学前课程实施、保教管理、环境创设等方面能体现以幼儿发展为本的基本理念。能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园方向正确,能维护幼儿与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2关注学前教育现代化的各种改革,学习教育理论,重视教改前沿信息的获取。幼儿园有科研课题,有鼓励教师开展科研的制度与措施,部分教师能开展课题研究。
  2.1幼儿园有健全的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能发挥工会、教代会、家委会等组织的作用;重大事项能经过民主协商,各项制度健全,机构合理,人员使用得当;资产管理良好,使用效率高。
  2.2幼儿园能制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年年有进步,能体现主动发展的实践。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幼儿园、家长、社区能形成合力。
  3.1重视保育工作,卫生保健有目标,有措施,幼儿在园一日生活卫生、安全,生长发育良好。
  3.2熟悉学前教育工作业务,组织好日常教学和教研活动,有教育管理和质量检查办法的制度和措施,教育质量较高。自己在学前教育某些领域有较高水平,能指导青年教师。
  4.1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做好进人、职后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园本研修等工作,幼儿园教职工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能满足幼儿园教育发展的需要。
  4.2注意幼儿园文化建设,重视做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幼儿园园风良好,教职工团结合作,工作积极。
  5.1知道学前教育和教育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观点,有教育思想,能进行有关课题研究,并有一定的成果。
  5.2为人正直,工作勤奋,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在教师调查中被认为好或较好的比例超过80%。
  6.1幼儿园能在区县范围展示教育改革成果或经验,并能在区县同类园中起示范作用。
  6.2幼儿、家长、小学、社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满意度都在80%以上,园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
  六、评定标准:
  1、A标准:
  总分108分(平均9分)以上评为特级幼儿园园长。
  总分96分(平均8分)以上评为一级一等幼儿园园长,总分84分(平均7分)以上评为一级二等幼儿园园长。
  总分84分以下,落选。
  2、B标准:
  总分108分(平均9分)以上评为二级一等幼儿园园长,总分96分(平均8分)以上评为二级二等幼儿园园长,总分84分(平均7分)以上评为二级三等幼儿园园长,总分72分(平均6分)以上评为二级四等幼儿园园长。
  三级一等以及以下等级作为见习期幼儿园园长的职级不参与评定,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认定后,按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或者一年考核优秀晋升一等的办法,自然晋升。
上海市中小学党支部书记对应校长职级标准评定方案
  一、方案说明
  为了使中小学党支部书记对应校长职级评定方案(以下简称“对应标准”)更有效地反映党支部书记的实际情况,本方案采用一套指标,两种标准。A标准适用于一级及其以上党支部书记“对应标准”的评定,B标准适用于二级及其以下党支部书记“对应标准”的评定。
  二、指标结构
  本评定方案采用两级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6条:包含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书记个人素养、工作实绩等。
  二级指标12条,即每条一级指标下属两条二级指标,作为评审专家评定时的打分点。每条指标的分值从1-10分,满分为120分。
  对应二级指标列出A、B两种评定标准。A标准作为市级专家组评定一级及其以上的参照标准,B标准作为区县专家组评定二级及其以下的参照标准。
  三、指标体系
  1、政治核心作用。
  1.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1.2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2、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2.1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2.2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抓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3、党组织自身建设。
  3.1加强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2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
  4、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1领导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
  4.2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5、党支部书记个人素养。
  5.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履行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5.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既熟悉党的工作,又懂得业务知识,具有开拓务实精神,得到群众拥护。
  6、工作实绩。
  6.1党建工作与时俱进,有创新、有特色,在同类学校中有示范作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较高。
  6.2党支部工作取得成效,得到上级党组织的表彰。
  四、A标准
  1.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
  1.2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为学校改革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重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2.1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对干部的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考核;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班子有较强的合力和战斗力。
  2.2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形成合力,推进人才培养工作。
  3.1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从严治党,认真抓好思想建设,坚持开展学习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教育,调动党员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认真抓好组织建设,抓好党员管理,搞好党员评议,表彰先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作风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3.2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坚持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及党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学校党组织建设规划、分阶段实施目标及具体措施。
  4.1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拓展内涵、创新载体、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提高德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性。
  4.2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文明组室活动,学校达到区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单位。加强师德建设,教师能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
  5.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较好地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学校工作和党的建设;讲党性,顾大局,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师生调查中被认为好或较好的比例超过90%。
  5.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原则,团结教职工,积极协调各方面做好学校工作,维护学校和谐平安;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在党的建设、管理工作、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获区县级以上奖励或在刊物上发表。
  6.1党建工作与时俱进,有创新、有特色,党支部工作在同类学校中处于前列,有示范作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较高或明显提升。
  6.2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评优率在90%以上,党支部工作得到上级表彰。
  五、B标准
  1.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能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
  1.2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能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2.1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开展对干部的考核,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比较团结。
  2.2坚持干部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能做好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
  3.1能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抓好思想建设,努力开展学习活动,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教育;抓好组织建设,重视党员管理,开展党员评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作风建设,发扬党内民主。
  3.2重视制度建设,能够坚持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及党课制度;建立党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制度;建立党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计划。
  4.1重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努力改进学生德育工作,能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努力提高德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性。
  4.2重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文明组室活动。加强师德建设,教师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
  5.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一定的政策和理论水平,能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学校工作和党的建设;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讲党性,顾大局,勤政廉洁,联系群众,努力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师生调查中被认为好或较好的比例超过80%。
  5.2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讲原则,团结教职工,注意协调各方面做好学校工作;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在党的建设、管理工作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研究取得成果。
  6.1党建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较高或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6.2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评优率在80%以上,党支部工作得到上级表彰或表扬。
  六、评定标准:
  1、A标准
  总分108分,平均9分以上评为特级党支部书记。
  总分96分,平均8分以上评为一级一等党支部书记。
  总分84分,平均7分以上评为一级二等党支部书记。
  总分84分以下,落选。
  2、B标准
  总分108分,平均9分以上评为二级一等党支部书记。
  总分96分,平均8分以上评为二级二等党支部书记。
  总分84分,平均7分以上评为二级三等党支部书记。
  总分72分,平均6分以上评为二级四等党支部书记。
  三级一等及其以下等级作为见习期党支部书记的对应标准不参与评定,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认定后,按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或者一年考核优秀晋升一等的办法,自然晋升。
  3、破格
  为鼓励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任职未达到规定年限而不能评为高一级职级的,经本人申报,区县教育局党(工)委推荐,可破格申请高一级职级。破格申请高一级职级的,必须是学校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工作实际突出,并获得市级先进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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