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报送个体私营业户建帐情况的函》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8-04 生效日期: 1997-08-0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三[1997]37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报送个体私营业户建帐情况的函》 (国税征函[199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国税局要对本地区个体工商户建帐建制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统计(资料截止到97年7月底)并按总局要求填写表(一)、(三),于97年8月10日前报送市局。

  二、按总局要求,各区县国税局应于97年12月20日前将本区县个体工商户建帐建制情况的文字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表(一)、(三)、(四)报送市局 三、各区、县个体工商户建帐建制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