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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和报送2009年图书出版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31 生效日期: 2008-10-31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
发布文号: 新出出版[2008]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年度图书出版计划的制定工作,是图书出版单位贯彻党的出版方针、调整出版结构、提高出版质量的重要保证。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我们还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要充分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出版工作。因此,做好2009年图书出版计划的制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出版计划的审核把关,确保图书选题质量。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满足人民群众对出版物的多样性需求。
  (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科学发展观引领风尚,倡导科学与文明,反对愚昧迷信,为努力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实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力作促进文化出版繁荣,不断提高文化创新能力,鼓励原创性图书,打造独具特色的高品位、高文化含量的图书品牌,推进“走出去”战略。
  二、制定出版计划的重点
  (一)围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安排一批有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理论的学术研究和普及类选题,宣传党的十七大主题,宣传党的十六大以来取得的新成就,宣传和阐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加强党的理论创新重大成果的宣传。同时,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继续组织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关学习读物的出版工作。
  (二)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要积极组织一批选题,反映建国近60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果,着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力增强以及教育、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歌颂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讴歌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三)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着力推出一批研究和探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及国际竞争力等系列课题的相关图书。
  (四)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组织和出版一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通俗普及读物。围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设,注重安排提高全民教育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的普及读物。对探讨研究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图书有所侧重。
  (五)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安排一批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等为着力点的相关选题。对贫困地区、困难人群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方面的选题,应给予足够的关注。
  (六)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针对少年儿童的特点,重点推出一批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科学发展观的优秀读物,增强作品的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教育性的统一。加大力度开发国产动漫图书。
  (七)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业实用科技、科普读物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方面读物的出版,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以及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技术培训等方面读物的出版,不断丰富农村少年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精神文化产品。
  (八)组织一批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地区协调发展的选题,支持西藏新疆内蒙古云南等地区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出版,重点推出一批支援边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普及性读物。
  (九)要充分重视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的学术著作出版,加强科学技术新成果、新理论的出版以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出版。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最新进展,并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读物的出版。
  (十)为大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我国原创出版的长效机制,培育出版单位的原创能力,要安排一批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题鲜明,贴近生活,富于时代精神的原创性图书选题,特别是反映现实生活、弘扬主旋律的文学类图书选题。
  (十一)要以中国作为2009年法兰克福书展主宾国为契机,并结合2010年将在上海举办的世界博览会,实施“走出去”出版战略,积极拓宽选题范围,围绕展现中华悠久历史文明、反映今日中国和平发展的主题,推出适合海内外读者阅读的经济、文化、旅游、体育、语言等各类图书选题。
  (十二)2008年我们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为全面总结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创造的成功经验,弘扬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培育的崇高精神,要积极拓宽选题范围,组织一批出版物,深入宣传北京奥运精神,凸显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重点宣传为国争光的爱国精神、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十三)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对“十一五”规划项目,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计划完成。
  (十四)要重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积累和传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进一步推动古籍整理图书的出版工作;也要积极汲取外来先进文化,注重翻译一批适合我国国情需要的各类高质量、高品位的图书,特别是科技类图书。
  三、具体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我署颁布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把握正确导向,加强出版管理。属于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选题,必须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
  (二)加强年度出版计划和增补出版计划的管理、审核工作,重大备案选题不得按一般年度选题上报,严格遵循敏感选题论证审核程序,并严格把关。杜绝粗制滥造,减少平庸之作;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出版和跟风炒作“热点”的现象。
  (三)不得安排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禁载内容的选题,把握选题的正确导向,坚决禁止出版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出版物。
  (四)继续贯彻落实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的通知》,不得安排以各种名义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的选题。
  (五)引进版权图书,要加强对图书内容的审读把关工作。
  四、报送程序和要求
  2009年度图书出版计划报送的程序分别是:在京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所属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我署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所辖、所属出版社(军队出版社除外)的年度出版计划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统一审批(京外中央各部委所属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经主管部委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我署备案;军队系统出版单位的年度出版计划由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我署备案。
  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要认真做好所辖、所属出版单位2009年度出版计划的审批工作,并对出版计划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写出详细的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制定出版计划的指导思想,选题总量、结构、特点;新书、再版图书情况;重点选题、敏感选题和需办理重大选题备案情况;选题计划中带有共性的特点和倾向性问题;实施计划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
  报送的材料分文字和表格两部分,文字部分为出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在各出版社的文字报告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分析报告;表格部分由出版社按2006年报送出版计划的软件格式和软件设定的必填项目与要求上报。有关材料请于2009年1月20日前报送我署。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北京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图书处(邮编:100703) 杨 芳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王晓丽 010-58689965
  周 卓 010-58689971 新闻出版总署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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