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0 生效日期: 2008-11-20
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鹤政办[2008]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制定的《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实施方案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全市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特制定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以下简称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通过摸底排查,进一步掌握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所面临的困难,按照县(区)为主、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多层次救助,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
  二、帮扶内容及时间安排
  帮扶活动共分五个阶段,从2008年11月中旬开始,到2009年2月4日结束。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阶段(2008年11中旬―11月24日)。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厂矿、乡村和街道,深入每个困难群众家中,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困难群众进行集中摸底排查,掌握真实情况,做到不错不漏,对困难家庭建立档案,并填写《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排查表》(见附件1),于11月24日前(附电子版)报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阶段:政策督导阶段(2008年11月25日―12月3日)。市委、市政府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方面制定出一系列救助政策,为保证相关政策的落实,各县(区)要组织人员检查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进行抽查和督导,以保证各项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城乡低保提标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后低保金发放情况和分类施保制度实行情况;2.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将五保供养经费列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3.医疗救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情况;4.教育救助工作。贫困学生救助和城市、农村“两免一补”制度落实情况;5.就业救助工作。再就业工作、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和就业培训开展情况;6.住房救助工作。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开展帮扶阶段(2008年12月4日―2009年1月18日)。各县(区)、各部门对排查出的困难群众实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帮扶,使每个困难群众都能够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各县(区)、各部门要填写《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救助情况表》(见附件2),于2009年1月18日前(附电子版)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四阶段:重点慰问阶段(2009年1月19日―1月23日)。春节前,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详细排查困难群众情况,对特别困难的家庭,要在前一阶段帮扶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慰问。
  第五阶段:全面总结阶段(2009年1月24日―2月4日)。各县(区)、各部门对帮扶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9年2月4日前,将《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汇总表》(见附件3)和帮扶工作总结(附电子版)报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排查表(略)
附件2: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救助情况表(略)
附件3: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汇总表(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