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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18 生效日期: 2008-10-18
发布部门: 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
发布文号: 皖新出党组[2008]7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现将《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
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的考核内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组织领导
  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在局党组领导下,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局直机关党委(局党风廉政办)共同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原则上与目标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项考核。考核时,局人事部门配合参与,组成考核组。考核工作一般在年终进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第三条  考核的对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对象和责任主体是: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的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
  (一)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正处级干部的责任考核,主要有: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和各项规定、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5.做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重视、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引导和保护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二)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副处级干部的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分解中各处室所应承担的责任内容进行考核。
  第五条  考核的方法步骤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民主测评的方法进行。
  (一)听取汇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由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向考核组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
  1.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或教训。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制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
  3.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情况。
  5.重视、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等。
  (二)查阅资料。查阅年度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有关书面材料。
  (三)民主测评。年终与目标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的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被考核的处级干部要根据本人承担的主要任务完成和职责履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对被考核对象的要求
  被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人所承担责任落实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对部门、单位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惩、选拔的重要依据。
  (二)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由于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落实不够好,责任范围内发生问题的,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民主测评不满意票达到30%以上的,须重点考核,视情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后,谈话对象仍不接受告诫、劝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没有改进的,按照《中共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材料、述职报告、责任追究结果等,存入处级干部廉政档案。
  第九条  本办法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局直机关党委(局党风廉政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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