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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0 生效日期: 2006-06-10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兰政发【2006】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各单位:?
《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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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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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根据《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对其负责管理的责任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制度。?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统一印制“门前三包”责任书。?
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区人民政府所属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具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远郊县、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其他建制镇和各类开发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其管理的责任区承担“门前三包”责任。
第五条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门前三包”责任制遵循谁的辖区谁管理;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治理的原则。?
第七条“门前三包”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一)包卫生。在责任区内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乱堆杂物、不乱贴乱挂标语广告和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及时清扫门前垃圾、积水、积雪、积冰;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墙面、楼体、屋顶、门窗、广告牌匾、橱窗、公用设施等干净整洁。?
(二)包绿化。保护和管理好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适时浇水、除草、清理树池杂物;不在人行道树杆上拉绳晒物;制止、监督毁坏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保持责任区内无乱摆摊点,无乱停车辆,无乱搭乱建,无噪音污染,无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第八条“门前三包”责任区按以下规定划分:?
“门前三包”责任地段范围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单位,按行政区域划分管理责任;以企事业单位、门店为单位,按开发(建筑)红线范围划分管理责任;以开发区、居住区、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公司为单位,按管理范围划分管理责任,并在“门前三包”责任书中确定。?
第九条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并按标准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属经营单位的,报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报请其上级部门取消其年度先进、文明单位评比资格。?
第十二条责任单位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应当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公民可以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四条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内容不达标的责任单位,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其他人员阻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门前三包”管理人员有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兰州市人民政府1998年7月30日发布的《兰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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