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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七台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严肃党的纪律狠刹送礼送钱收受礼金不正之风专项举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23 生效日期: 2009-10-23
发布部门: 七台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了贯彻落实省纪委[2009]32号文件精神,近日,市纪委开展了“关于严肃党的纪律狠刹送礼送钱收受礼金不正之风”专项举报活动。   一、举报内容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利用逢年过节、提拔任用、婚丧嫁娶、生病住院、剪彩题词、参加庆典等机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2、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3、利用职权收受与本职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奖金或通过投资入股等形式获取不应得利益的;
  4、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的;
  5、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6、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或以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或以摆“生日酒”、“过节酒”等形式用公款大吃大喝的。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464-8295167
  网上举报:www.qth.gov.cn/asp/appmanager
  来信举报: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邮编154600。
  三、受理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上述行为者,欢迎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以正党风。
七台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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