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08 生效日期: 2010-12-08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原新闻出版署)
发布文号: 新出厅字[2010]519号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出厅字[2010]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0〕70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推荐阶段

  各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按照《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奖种可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 作奖,其中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于2008年2月28日前完成整体验收,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科普作品须于2000年(含2000 年)以后,且于2008年2月28日前出版发行。

  请各推荐部门审核、遴选后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推荐书1套(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科普类项目需同时报送1套科普作品)。

  部门推荐阶段请各申报单位到总署网站(www.gapp.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要求》、《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索取。各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须严格按照《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和审核。

  二、总署推荐阶段

   总署将各部门推荐的项目汇总、审核后,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总署确定推荐项目后将向申报单位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各 申报单位于2011年2月18日前完成正式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科普类项目需再报送3套科普作品)。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编:100052

  联 系 人:康宝中

  联系电话:010-83138707

  e-mail:bzhkang@163.com

  

  附件:1、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略)

  

  2、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要求 (略)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3: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序号:

  奖励类别:编号:

  

  
项目
名称
名称
 
公布名
 
候选人
 
候选单位
 
推荐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项目密级
 
定密日期
 
保密期限(年)
 
定密审查机构
 
主 题 词
 
学科分类
名称
1
 
代码
 
2
 
代码
 
3
 
代码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任 务 来 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授权发明专利(项)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月  日
完成: 年月日


  

  二、项 目 简 介

  

  
(限1200字)


  三、主要科技创新

  

  
(限5页)


  

  四、第三方评价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2.经济效益(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回收期(年)
 
年 份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创收外汇(美元)
节支总额
 
 
 
 
 
 
 
 
 
 
 
 
 
 
 
累计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200字)
3.社会效益(限200字)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时间
奖 项 名 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
2.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3.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授予的科技奖励。


  

  七、候选人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排名
 
出生年月
 
出 生 地
 
民族
 
身份证号
 
党派
 
国籍
 
行政职务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工作单位
 
所 在 地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最高学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自至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限300字)


本人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八、候选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所 在 地
 
排名
 
单位性质
 传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对本项目科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限600字)
声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被推荐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限600字)
 
 
 
 
 
 
 
 
 
 
 
 
 
 
 
 
 
 
 
 
 
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内容全部属实,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被推荐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推荐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十、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授权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类别
国(区)别
授 权 号
 
 
 
 
 
 
 
 
 
 
 
 
 
 
 
 
 
 
 
 
 
 
 
 
 
 
 
 
 
 
 
 
 
 
 
 
 
 
 
 
 
 
 
 


  十一、主要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3.主要应用证明

  4.其他证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