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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2011年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时限问题的说明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3 生效日期: 2011-03-23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项目申报单位:

  

  近期,我委接到一些技术委员会关于今年项目申报时限要求的咨询,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我委年初印发的《2011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标委办综合[2011]5号)中已明确“为及时反映经济社会需求,申报项目采取相对集中和适时申报相结合方式”,项目申报无截止时间要求。申报单位可根据需求情况和工作实际组织征集和提出立项建议,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我委随时接收申报项目,并及时组织开展审核协调、征求意见,下达立项计划。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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