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7 生效日期: 2011-04-07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效能革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目标,确保“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惠农涉企“三乱”行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广播电视大会精神,推进效能革命,加大对惠农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的治理力度。一是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继续整合强农惠农资金,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小型、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促进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10〕157号)和《河北省规范市场主体监管行为的暂行规定》(冀政〔2010〕147号)要求,下大力量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行为。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实行对市场主体日常监督行为审核备案制度。各部门年初将监管项目名称、对象、内容、依据、时限等报经本部门行政监察机构审核,并报同级纠风部门备案。对我市企业负担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掌握全市企业负担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加快省会发展的“政策洼地”和“环境梯度差”,使市场主体在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二)抓好安民惠民工程建设。围绕推进全市“八大民生”工程,强化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一是开展保障性住房监管工作。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三)创建平安顺畅交通运输环境。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坚决撤并违规设置、不符合间距要求或超期收费的公路收费站(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认真清理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行政审批和检验、判定项目、收费罚款项目。推进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资格认定。严格规范涉路执法部门使用的停车场。继续深入开展专项“猎鼠”行动,进一步净化运输环境。规范交通管理电子监控设备。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建立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度和涉路涉车执法执收制约监督制度,推广灵寿县执法人员经费保障途径的做法。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财政保障和交通管理体制,实行路面联合执法。


  (四)规范教育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工作秩序。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及办学行为。认真查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化债资金落实,同时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中考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规范卫生医药服务工作秩序。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抓好五项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全省医药招标工作情况,是否存在乱加价、随意自采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医药生产、医药(器械)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物价政策,乱加价,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有无存在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医疗单位在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贪污、挪用资金等问题。对全市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进行检查。检查是否证照齐全、有无虚假欺诈等行为;对黑诊所坚决予以取缔。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财政投入的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和医改资金的监管。三是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明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五)创新评议政风行风方式。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点岗位的民主评议工作力度。突出“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的评议主题,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评议,并通报结果。完善评议主体信息库,以服务对象评议服务机关为主,增强评议的针对性。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奖优罚劣。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和践诺公示活动,践诺情况半年公示一次,方便群众监督和评议。全面推行网上评议,降低评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纠风立体监督网络和纠风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积极完善我市行风热线、纠风网站、小吴帮忙、“12346”快速反应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各个平台的作用,形成人民群众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监督的立体网络和反应更加迅速、查处更加及时的纠风工作机制,把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快速解决在基层、纠正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等级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此外,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将纠风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量化考核标准,使纠风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

  

  (三)加强源头治理。坚持纠建并举,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创新之中,在政务服务、管理控制、电子监察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