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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远程培训2011年度(第三期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6 生效日期: 2011-04-26
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班组建设指导意见》(国资委群工[2008]52号和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国资厅[2009]385号)要求,现将中央企业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远程培训2011年度(第三期班)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6日-6月27日

  

  二、培训时间

  

  2011年度(第三期班)于2011年9月开学,2012年9月结束。

  

  三、报名流程

  

  1.各中央企业以集团公司为单位,统一组织下属企业报名工作。登录清华大学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培训网站www.thbzzpx.org,下载《企业和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发送到清华大学邮箱(bzzbm@mail.itsinghua.com)。

  

  2.企业将培训费统一汇款至清华大学账户:

  

  户名:清华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上注明“班组长远程培训”。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底联)传真到清华大学(010-62789770),传真应注明:报名单位名称、企业联系人姓名、电话、发票邮寄地址;以个人名称汇款的必须同时加注汇款人姓名、发票抬头。清华大学将根据传真开具发票,并邮寄至报名单位。

  

  3.清华大学将在收到企业培训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员注册,制作并寄出学员卡、《学员手册》及《学员学习指导》光盘。

  

  4.企业管理员负责接收发票、学员卡及相关学习资料。学员根据学员卡上的学号和密码登陆网站学习。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为每人780元。

  

  五、考试及认证

  

  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后,参加国资委和清华大学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资委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中央企业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证书。

  

  六、有关要求

  

  1.各中央企业要切实加强对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远程培训工作的领导,及时了解并督导有关部门抓好班组长远程培训落实工作。

  

  2.各参训中央企业要逐级设立管理员,对远程培训工作要有专人管理,进一步完善下属报名企业管理员队伍,以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确保远程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没有设立管理员的企业,尽早确定人选,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3.为了便于组织管理工作,原则上各中央企业每期学员数量应不低于35人。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联系人:付艳霞 陈欣

  

  电话:010-62797946

  

  传真:010-62789770

  

  国资委群工局联系人:贺建飞 黄爱新

  

  电话:010-63193043 010-63193062

  

  传真:010-63193013

  

  培训网站:www.thbzzpx.org

  

  报名邮箱:bzzbm@mail.itsinghu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312室

  

  邮编:100084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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