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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深圳大运会期间通信线路安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13 生效日期: 2011-07-13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办函[2011]39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海洋渔业局,省通信管理局、广东海事局:

  

  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称深圳大运会)即将在深圳举行。为保障深圳大运会期间通信安全畅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大运会通信保障时段为2011年8月1日至8月24日,期间所有可能影响到通信线路安全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单位要采取特别防护措施保障通信线路安全。电信营运单位要提前将重要通信线路安全信息通知各有关施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采取包括停工在内的一切有效措施确保重要通信线路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导致通信故障。如因不规范作业或野蛮施工等导致通信线路受损而影响深圳大运会期间重要活动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保护通信线路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全社会保护通信线路安全意识。通信部门和电信营运单位要加强通信线路巡查和隐患清查。通信线路安全受施工影响或被人为破坏时,相关部门要及时派员到现场制止和协助处理,并依法进行查处。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盗窃、破坏通信线路及其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渔船捕捞作业,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禁止船只在国际海底光缆两侧规定范围内进行作业或抛锚。海洋渔业、海事、公安(边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海上巡查和动态监控,敦促各种船只主动避开海底光缆保护区,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章捕捞作业行为,确保国际海底光缆安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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