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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0 生效日期: 2011-11-10
发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布文号: 济政发[201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攻坚时期。市政公用事业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应对城市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在新起点上实现省会建设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我市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日趋完善,服务保障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形象明显提升。

  (一)市政公用设施体系进一步健全。

  1.道路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提高。新建、改扩建快速路37公里、主干路238公里、次干路228公里,完成了200条市政道路建设整修、1100余条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整治。到2010年,人均市政道路面积达10.4平方米(按340万人口计算),路网密度达4.2公里/平方公里(按建设用地330平方公里计算)。“三横三纵”快速公交线路网络初步形成,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快速公交成网运行的城市。配合主次干道建设提升和背街小巷整治,新增路灯5.11万余盏,实现了二环路以内道路照明全覆盖。2.城市排水设施更加完善。实施了水质净化一厂、二厂工艺升级改造及扩建,新建水质净化三厂、四厂及济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增城市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23万立方米;建成运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14座,污水日分散处理能力达到18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并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了8条河道(段)综合整治及重点低洼片区防汛工程,累计整治河道约59公里,城市防洪除涝能力大幅度提升。3.城市供水保障能力逐步提高。加大供水行业管网建设和低压片区改造力度,启动制水工艺改造工程,供水普及率、水质监测能力和供水水质明显提升;完成济西一期应急供水工程建设,实施了药山片区供水工程,建成奥体等7个供水加压站,提高供水增压能力17.8万立方米/日,新建供水管网500公里,基本形成“六纵六横”供水格局,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7.5%。4.城市燃气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天然气气源引进力度,形成4路主气源供气格局,服务区域覆盖主城区、东部和西部城区及黄河以北部分地区。新建4个天然气门站,门站年接收能力达17亿立方米。新建950余公里城市燃气管线,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63%。5.城市集中供热布局不断优化。加大热源厂建设力度,新建莲花山等热源厂5座,改扩建热源厂2座,新增供热面积3058万平方米。加快实施“汽改水”供热改造,改造管网约119公里,完成“汽改水”供热面积14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既有建筑供热改造,到2010年,建成区集中供热面积达66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50.8%。

  (二)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组建了15支应急保障队伍,实行“五统一”联动机制,编制完善了《济南市市政公用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济南市市政公用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和城市供气、供水、供热等8个部门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2.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积极完善科学规划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确立“民生为先、服务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重视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实现了“被动落实”向“主动服务”转变。健全各行业服务监督和反馈体系,注重行风建设,畅通公众诉求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实现随机服务向标准化服务转变。3.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加快推进。供水行业实现原水、制水、供水业务三分离。统一整合市区东部供水企业,市政公用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做到政企分开。实施燃气行业市场化改革,积极引入外资、外企和先进管理经验,缓解了行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提高了管理效率。供热企业实施资源初步整合,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运行效率,并引入民间资本,为下一步改革奠定基础。通过实施改革,政府职能逐步从传统的具体管理企业和直接运营向统一行业规划和市场准入、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监管等方面转变。

(三)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成效显著。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科技进步。1.城市道路。加强了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层、电力过路“隧道”工艺施工、道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道路建设质量。 2.城市供水。建立城市供水安全预警监控系统,完善了从源头到用户水龙头全过程水质监测体系,无机-有机聚合多孔固相萃取材料研制及其应用、山东省城市供水藻类污染特征及水厂除藻工艺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城市供水微囊藻毒素测试技术装备及其应用研究项目、科技创新水专项建设等科研项目已取得成果。3.城市排水。重点实施了污泥资源开发工程、城市污水制备直饮水技术研究、城市污水化学除磷工艺技术研究、氧化沟高水位预警系统研究、城市防汛预警决策支持系统(一期)等科研项目。4.城市燃气。建立了城市燃气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城市地下燃气管网泄漏监测系统,完成了国家“863”科技节能项目-济南市工况下代用燃料汽车运行考核研究,改造天然气公交车1100余辆,我市新能源汽车大规模示范运行项目通过科技部验收。5.城市供热。完成了两台正转链条锅炉改造为高低混合流速循环硫化床锅炉技术研究、循环流化锅床炉内脱硫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科研项目。6.数字市政。建成城市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城市照明监控系统、12319热线服务系统,供水、供气行业建成了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的业务管理系统和以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的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业务职能管理初步实现了信息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四)节能减排深入推进。充分发挥路灯监控系统智能遥控功能,采用“分时分级”控制模式,实现路灯节电每年递增5%。坚持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化学需氧量(cod)等污染物年减排总量达1.1万吨,完成了国家规定的减排任务。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十一五”时期城市节水总量累计12850万立方米,再生水回用量达到10万立方米/日,公共供水地下水开采量降至3.5万立方米/日;单位生产总值取水量由2005年的24立方米下降为2010年的13.5立方米,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从2005年的22.7立方米下降至2010年的12.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5年的92%提高至2010年的94.5%,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通过实施“汽改水”工程、取代供热区域内小型分散供热锅炉运行等节能改造措施,累计节约标煤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0万吨。新建热源厂建设严格落实节能环保要求,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十一五”期间,我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政公用设施承载能力不足。面对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应对一批城市综合体的成长,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加剧;市政公用总体发展水平还不能做到“补齐欠账、适度超前”,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相对于城市发展滞后,城市承载能力相对不足。二是市政公用设施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结构不尽合理,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部分设施老化,运行效率较低,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不足。三是体制机制尚需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仍然存在,供排水、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改革尚需实质性突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公用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资金短缺。由于资金短缺和亏损严重,公用企业负债率高,再融资能力缺失,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紧紧围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按照“补齐欠账、满足需求,适度超前、支撑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为打造实力济南、魅力济南、宜居济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加强衔接,创新理念。以《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为依据,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相关行业规划相协调,把系统化、数字化、现代化理念贯穿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2.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充分考虑城市长远发展需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适度超前,既立足于当前建设实际,又适应未来发展需求。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城市远期发展战略为指导,明确近期发展目标,突出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建设、旧城优化提升与新区开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区域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4.民生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建立有利于资源统一调配与合理开发的约束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广泛采纳意见建议,满足社会各方面需求。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现代化的城市道路、供水、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体系。1.城市道路及路灯。新增道路长度534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13.2平方米,路网密度达4.8公里/平方公里。完善市政设施管理体制,提升路面质量和道路两侧环境,主次干道完好率达95%以上。实现中心城建成区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路灯完好率、亮灯率、维修及时率保持99%以上。2.城市排水防汛。基本建成完善的城市排水和防洪除涝体系。实施22条防洪除涝河道整治,全面解决低洼地区排涝问题。雨洪水综合利用实现新突破,雨水设施建设和排放行为管理逐步规范。3.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主城区旱季污水不进支流河道。坚持污水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主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力争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污水收集率达9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20%。4.城市供水节水。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常规供水能力达176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长度达3000公里,用水普及率达99%,出厂水水质达到直饮水标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取水量降至12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5%。5.城市燃气。基本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焦炉煤气等气源为辅的供气格局。全市各类管道燃气用户增长到98万户,新铺设及更新城区燃气管道680公里,燃气气化率达98.5%,管道气化率达80%。焦炉煤气逐步退出城区燃气市场,液化石油气年用气量达到8万吨。6.城市供热。供热承载能力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供热主管网长度达到1600公里,热水供热能力达到3104兆瓦,热水供热总量达到1.12万吉焦,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2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55%。7.数字市政。建设以电子政务系统为核心的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系统,建成分布式、架构统一、标准规范、内容完整的市政信息资源数据库平台,构建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数字市政监控监管枢纽框架和市政业务资源网,创建符合新需求、新架构的市政监控管理模式,搭建集成化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数字市政系统。8.安全生产。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企业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撑、应急救援和安全文化建设体系,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率达95%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治率、抢修及时率、事故结案率均达到100%。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覆盖面、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发展重点

  (一)城市道路。

  1.扩大路网容量,优化路网结构。建设及改造快速路约30公里,主干路约200公里,次干路约190公里,支路约100公里,道路整修110余条,扩大路网容量,调整路网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通行能力。配合旧城改造和综合体建设,改造老城区主次干道,提升支路以下等级道路功能,增大路网密度。新建二环西路快速路,与北园大街、二环东路及顺河高架路形成快速路网络。分批实施纬十二路等8条主干路、纬一路等11条次干道、七里山西路等22条支路改扩建工程;分期启动顺河高架路等72条道路整修工程。优先加强滨河新区、东部新区、西部新区的主次干道建设,扩大路网容量,提升服务水平。分期分批建设长清区南外环等3条快速路,清河北路等49条主干道,生产路等80条次干道,水屯北路等44条支路,启动汽车厂东路等42条支路整修工程。结合各区行政区划调整,分期分批对原有公路及镇属道路实施城市化改造和维护。分期分批建设跨小清河、腊山河等桥梁23座;对天桥和二环南路危桥实施改造。2.完善城市道路慢行系统及过街设施。加强慢行系统研究,分期分批启动慢行系统试点建设,为“十二五”期间慢行系统逐步推广打下坚实基础。3.加强道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并编制规划。结合新区道路建设及老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统筹敷设地下管网,发展城市“综合管廊”。配套开展“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研究,探索管理机制及模式,依法制定相关管理办法。4.不断提高市政设施管理水平。逐步推进市政设施管理全覆盖工作,强化城市道路的周期性维护与专项整修,及时修补损坏路面,提高路面和设施质量;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强桥梁和隧道管理控制,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和效率。建立路网综合地理信息系统(gis-t),为提升道路综合管理水平、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供高效决策支持平台。加强城市支路、街巷系统研究,促进房地产小区内部道路和外部城市支路之间的有效衔接,为“十二五”期间提升支路、街巷路网功能,提高微循环能力提供理论指导。5.实现中心城建成区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重点实施路灯整治、路灯设施安全运行、路灯保障能力提升(含数字化路灯建设)和路灯节能改造四大工程,适时对市区内陈旧路灯分期、分批、分段更换为新型节能路灯,筹建城区东部港沟、西部大学科技园、西部新城区路灯管理维修中心。路灯节能依托路灯监控管理系统,实行分时、分级、分段控制,采用新技术、新光源路灯等,年节电率达到5%以上。

(二)城市排水防汛。

  1.南部山体截洪蓄洪工程。九曲截洪沟。在二环南路南侧修建截洪沟,实施九曲截洪沟(九曲庄-马武寨-七贤庄-大涧沟)改造。截流九曲庄、文庄沟及南部山体山洪,将其向西分流至大涧沟,有效解决南辛庄西路的马路行洪问题,缓解白马山地区的内涝问题。二环南路以南截洪蓄洪。主要在城区二环南路(外海山庄-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段)南侧、旅游路南侧、省道103线两侧等,沿道路设置山体截洪沟,将其南部山洪及因部分大型居住小区建设硬化路面而形成的地面径流,通过截洪沟截流后,分段排入十六里河、石青崖河、兴济河,解决英雄山路道路行洪问题,并使白马山地区道路积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十路南侧截洪:充分利用经十路南侧的羊头峪北沟,局部改造原有排水暗渠,增加其沿路收水能力,将经十路南侧地面径流雨水截入该沟,分流至广场东西沟,缓解经十路以北道路行洪及积水问题。2.河道综合整治。兴济河河系综合整治。完成兴济河、龙窝沟、袁柳河河道改造收尾工作,启动十六里河、石青崖河道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南大槐树沟、老八里桥沟河道拓宽改造工程。柳行头河河系综合整治。加快完成柳行头河、黄台南路边沟综合整治工程,启动东圩子壕、仁智街边沟河道综合整治,实施马家庄西沟、老龙沟等支流河道拓宽改造工程。东部片区河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大辛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小汉峪沟、龙脊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韩仓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小清河北部排涝河道综合整治。针对小清河北部低洼片区自然地势低、汛期排涝困难等问题,完善该片区竖向规划并统筹片区开发实施排水改造,按照河道生态修复或生态重建的理念,对现有北太平河、徐李沟、药泺河、洛林沟等排涝河道进行扩宽改造,形成完善的区域排水管网和泵站体系,提升片区排涝能力,改善区域自然生态环境。万盛大沟综合整治。实施万盛大沟拓宽改造,解决城区北部低洼易涝问题,并有效改善老商埠区排水问题。西客站片区及其外延区河道整治。对腊山河、峨眉北沟、峨眉山河、峨眉东沟及西支流、陡沟、大涧沟等河道进行整治,解决西客站片区及其外延区域排水问题。3.市政雨水设施改造。结合市政道路改造,继续对市政道路的雨水收水、排水设施同步进行改造提升。雨水斗。采用单组四篦雨水口,增大收水能力,且雨水连接管选用管径不小于300毫米的管道;道路局部低洼,且易出现积水地段适当增加单组雨水斗数量。雨水干管。在提高排水下游河道防洪标准的前提下,提高雨水排水设计标准,重点道路的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取3年,一般道路的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取2年。河道沿线收水设施。为确保路面雨水尽快排入周边河道,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适当增加雨水直排进入河道的收水口等设施。4.低洼片区改造。白马山片区。结合实施龙窝沟、袁柳河河道综合改造工程,解决低洼易积水问题。完善二环南路以南山体截洪措施,将上游山洪分流至大涧沟;完善片区雨水收水及管道系统,将片区内路面雨水及时排至龙窝沟、袁柳河;建立清淤疏浚长效机制,确保排水系统通畅。王舍人片区。结合实施小汉峪沟、龙脊河河道综合改造工程,在完成上述河道拓宽改造的前提下,完善片区雨水收水及管道系统,将片区内路面雨水及时排至改造后的河道。并设置相应的监控及照明设施,确保在较大降雨时对重点区域实施有效监控和疏导。盖家沟及小清河北部低洼片区。结合小清河北部排涝河道综合整治,在完成北太平河、徐李沟、药泺河、洛林沟等河道拓宽改造的前提下,根据滨河片区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雨水排水设施。5.积水路段改造。每年对汛期道路积水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于新出现的路段积水点,通过工程或非工程措施进行改造。同时,结合实施城区道路改造,对局部实施重力排水较为困难的位置,酌情设置雨水强排泵站,确保道路通畅。6.雨洪水利用。研究制定《济南市雨洪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济南市雨洪水控制与利用管理办法》等,对雨洪水控制与利用进行系统规划研究,并完善雨洪水收集、蓄滞、调控等相关技术体系。在市区新建小区、大型公共建筑、广场、公共绿地等处,系统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严格控制硬化路面面积、绿地及渗水铺装路面比例,保持开发前的雨水下渗能力,实施雨水资源化利用。在山体设置鱼鳞坑、塘坝,植栽阔叶林木,减轻雨水对山体的直接冲刷,增加雨水下渗量,减少山洪对下游城市的冲击。在河道上游断面宽广、坡降高差较大的河道,采用取消河底铺砌、增加谷坊蓄水等措施,提高河道的缓蓄和下渗量。在具备良好地势条件的位置,设置下沉式休闲广场、足球场地等公共场所,平时作为市民休闲、运动的公共场所,汛期大雨时可作为雨水分洪、下渗场地,减轻城区防洪压力,提高雨水利用量。7.完善城市排水防汛维护保障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汛维护保障体系,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河道、排水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地方性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

(三)城市污水收集处理。

  1.污水收集。在老城区及滨河新区,结合已经建成的沿河截污管,对河道两侧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管线进行改造,主要完成护城河、工商河、兴济河、东泺河、西泺河、全福河河道两侧截污管线的外围延伸,将污水直接接入截污干管,实现雨污分流。对老城区道路下雨污混流的雨水沟渠实施截污改造。改造英雄山路等超负荷污水干管。根据污水普查成果,改造雨污混流的污水次干管和支管,达到分流目的。对全市范围内的排水管线进行定期清淤维护。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着手研究城市初期雨水处理问题。在东部新区,结合实施水质净化三厂配套管网建设,新建辛祝路、祝舜路、化纤厂路、白菜路、凤凰路、旅游路6条道路的污水干管及支管,完善东部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根据道路建设计划,对西部新区未完成的污水管实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2.污水处理。随着滨河新区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对水质净化三厂进行扩建,扩建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同时,利用来自水质净化三厂的回用水水源,建设黄台电厂回用水项目,年回用水量最高达1500万立方米。针对孙村片区、唐冶片区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的情况,在东部新区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在西部新区扩建水质净化四厂(扩建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及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新建腊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按照“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思路,在较大型的居住区、工业排水大户、大型公共建筑及部分河道上游因地制宜建设17处污水分散处理站,总规模为14.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后直接用于创造滨水景观、绿地浇灌等,减轻城市排水管网系统负担。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遥墙镇、董家镇、党家镇、港沟镇等小城镇,根据其规模和发展前景,适当设置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单座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将污废水就近收集后就地处理排放,有条件的可根据驻地企业用水需求进行回用。结合实施3座大型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工程建设,配套建设相应的中水输水管线,水质净化一厂新建长约10公里的中水输水管线,分别为明湖热电厂、北郊热电厂输送冷却补充水;水质净化二厂新建长约18公里的中水输水管线,为滨河新区绿化和道路喷洒提供水源;水质净化三厂新建长约12公里的中水输水管线,分别向济钢集团、济南炼油厂和济南化肥厂输送水源。

  加大污水处理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力度。结合实施河道截污工程,完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按照技术先进、节能低耗、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工艺设计和配置设备,力争节能减排。3.污泥处置。对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自来水厂的污泥、污水管道疏浚污泥、河道疏浚污泥等进行化验分析,结合城区主要产泥大户的位置,在东部新区和西部新区分别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为350吨的污泥处置厂,将城区产生的污泥实施无害化、稳定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4.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维护保障体系。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污水处理及维护管理地方性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维护管理技术标准。

  (四)城市供水节水。

  1.水厂建设。实施济西二期调水工程(水源来自长清区归德镇曹楼水源地),供水能力达10万立方米/日。以德州赵官煤矿地下水为备用水源,总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日。建设中途加压泵站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改造鹊华水厂和玉清水厂现有净水工艺,并达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改造后两水厂供水能力均达到40万立方米/日。对南郊水厂(搬迁至南康水厂)和分水岭水厂进行净水工艺改造,供水能力均为5万立方米/日。新建东部水厂,近期规模20万立方米/日,新建东湖水厂,规模20万立方米/日。加快泉水先观后用进程,建设园林式水厂1座。泉水先观后用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2.老城区用水低压片区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对400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对甸柳庄、鲁艺小区等18个水压低、漏损大的居民小区进行管网改造;新建无影山加压站等8个加压站,解决管供水网运行压力不足问题。3.分质供水。按照优水优用、就近供水的原则,结合实施西部新城及综合体项目建设,实施分质供水工程试点、推广。在风险分析及控制研究的基础上,对适当区域实施直饮水系统示范工程。4.供水管道。改建供水管道约100公里,新建供水管道约500公里,改造和完善管网计量监控设施,完善供水管网布局,降低漏损率,提高供水安全保障。5.户表计量。加快推进户表计量工程,在完成户表计量改造、实现抄表到户的基础上,推行阶梯式水价。6.节水工程。继续推进节水和再生水利用各项工作,实现节水2000万立方米/年。强化节水宣传,不断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加快实施阶梯水价。加强再生水工程建设管理,加大节水型设备和器具的应用推广力度,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为核心,加强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减少供水损耗。
(五)城市燃气。

  1.气源。“十二五”期间,我市城市燃气主气源为管道天然气。“十二五”末,中心城区规划天然气需求量为10.32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作为我市城市燃气辅助补充气源。随着市区焦炉煤气铸铁管道改造和天然气置换,焦炉煤气逐步退出城市燃气领域,仅作为济钢集团生产生活用气及周围部分小工业企业用气。2.燃气管网及设施。为保障管网安全运行,老城区实施危旧管网改造。配合东舍坊片区等村庄整合项目及城市综合体建设,新建及改建燃气管线约70公里。配合市区道路及宿舍小区施工,更换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管道约45公里,改造灰口铸铁管道约170公里。新建管线主要集中在市区纬十二路、经四路、张庄路、二环南路、北园大街延长线、清河北路等。配合滨河新区华山片区等开发建设,铺设天然气管网约70公里。在济洛路片区建设服务站1处,服务周边天然气用户。随着东部新区的历城区村庄整合等项目建设,新建中压燃气管线约150公里,配套建设燃气服务站7座。建设遥墙门站到市区东部的供气干线-凤凰路中压输气管道工程,管线长度约15公里,为市区东部地区提供气源保障。迁移中石化济-青天然气管线,同步建设孙村门站一处,向东部产业带供气。配合西部新区的西客站等片区建设,结合道路建设铺设中压管线长度约50公里。以经十路为界,南北区域各建设燃气服务站2座,建设安全运营综合调度中心1座,建设平安高中压调压站至党家高中压调压站的次高压管线约10公里,配套建设党家高中压调压站,保证市区南部用户用气。配合长清片区城市建设,铺设天然气管网约40公里,争取实现区内主要道路全部敷设燃气管网的格局,提高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

  建设连通华山门站、遥墙门站及孙村门站的次高压输气管线约45公里,建设担山屯调压站至黄岗调压站之间的次高压连通管线约15公里,提高我市整体供气水平。为提升济南燃气管网的应急保障能力,规划建设两座液化天然气调峰基地,单座建设容量为折合标准天然气600万立方米。其中,位于长清区归德镇的液化天然气储存调峰基地力争于2012年达到300万立方米的储存能力。加快市区内现存液化石油气瓶组站并网工作,将东郊马山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迁移至济南炼油厂南侧。3.汽车加气站。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建设2座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按照程序建设10-15座天然气汽车加气子站,供气总规模控制在60万立方米/日以内。到2015年,车用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年用气总量达1.79亿立方米,具备供应6000辆大型公交车、1万辆出租车及部分社会家庭轿车、长途运输车辆的能力。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既有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布局,形成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站点网络。加快推进燃气汽车改装工作,进一步规范燃气改装行业标准,吸引更多的社会车辆使用天燃气。

  (六)城市供热。

  1.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对老城区北郊热电厂(扩建2台70兆瓦高温热水锅炉)、金鸡岭热源厂(扩建1台70兆瓦高温热水锅炉)、丁字山热源厂(扩建1台58兆瓦高温热水锅炉)、西客站热源厂(扩建2台70兆瓦高温热水锅炉)等实施改建、扩建;启动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项目规模为2台390兆瓦(9f级);根据西客站片区及滨河新区的发展进程,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建设,稳妥选址新建城市热源厂。扩建莲花山热源厂2台70兆瓦高温热水锅炉。根据新东站的建设进程及华山片区的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建设,稳妥选址新建城市热源厂。在东部城区结合唐冶片区城市综合体的建设,适时启动唐冶热源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一期工程为2台70兆瓦高温热水锅炉(最终建设规模6台70兆瓦高温热水锅炉),承担东绕城高速以东、经十东路以北唐冶片区的供热。西部城区大学城热源厂再新建1台58兆瓦的高温热水锅炉。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热电有限公司各热电厂、热源厂实施脱硫设施改造再提高工程,非循环流化床锅炉要明确实施低氮燃烧,有条件的进行脱硝;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7号、8号机组实施脱硝改造,完成减排目标。济钢作为全国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十二五”期间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的余热资源,为城市集中供热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于新建的城市综合体中的商业建筑及公共建筑,应考虑采用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能源,减少采暖季空气污染,降低燃气锅炉季节性峰谷差。2.城市集中供热新建管网。“十二五”期间,我市主城区东部将新建热源配套管网约195公里,主要集中在市区旅游路、凤凰路等。东部城区结合唐冶热源厂建设,启动配套供热管网建设,主管网建设总长度约40公里。我市主城区西部将新建热源配套管网约90公里,主要集中在西客站片区、张庄路延长线等。3.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继续推进“汽改水”工程,提高能源利用率。“十二五”期间,主城区西部将完成纬二路、济洛路、建设路等“汽改水”工程约84公里,改造英雄山路等运行15年以上的管网约46公里。主城区东部“汽改水”范围为二环东路两侧至历山路两侧,“汽改水”供热面积为1000万平方米,高温水主管网长20公里,支线管网长70公里,并配套换热站建设改造项目。对经十东路现状蒸汽管道、小鸭热源厂出线至经十东路蒸汽管道进行改造。同时,对花园路以北,二环路以东,电厂以南,大辛河以西及黄台电厂以北片区进行“汽改水”,长度约15公里。济南东新热电厂配套1台15兆瓦供热机组,并对现有蒸汽管网改造,“汽改水”主管网改造长度约30公里。4.自管站回收。研究制定供热经营许可退出制度,加强对自管站供热设施的监管,逐步整合社会供热企业、自管设施资源,切实提高供热服务质量,逐步完成自管站的回收。5.供热计量改造。在对既有非节能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开展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积极推行热计量收费。改造不合理的室内供热系统,加快推进老建筑节能改造。
(七)数字市政。

  1.数字化管理中心建设。数据集成。依据国内外相关标准,建设“全市统一的资源平台”,建立更新维护机制。对我市城区供水、供气、供热、排水、路灯等地下管网和地上设施进行普查、整理、建库,定时抽取业务数据,提供二维、三维的空间数据服务,实现局属各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指挥调度。结合各业务应用系统,运用数据挖掘、物联网和3g技术,建设集监控、应急、管理、决策、指挥、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市政核心系统。可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状况、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测和监控,为市民在用水、用气、取暖上提供有效保障。2.八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排水方面,建设城市排水安全监测网络和排水水质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排水过程、污水处理和雨水排放状态,确保城市污水排放的水质安全和节能减排。防汛方面,建成城市防汛综合信息的数据管理中心、分析中心及权威数据发布中心,建设基于3g无线视频传输技术的移动防汛办公系统。供水方面,提高供水过程的智能监控和管理水平,增强供水应急处理能力。建设供水管道泄漏监测系统,实现主动检漏,降低漏失率和产销差率,保障水压达标。节水方面,建设城市节水设施监测系统,提高我市节水数字化管理水平,为城市节水规划、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可靠技术支持,保障城市节水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燃气方面,研究制定完善的管道燃气泄漏监测预警方案。实验区建成后,对新建和改造的燃气管道泄漏全部实现在线监测。供暖方面,实现与数管中心的应急联动,建设供暖企业生产、销售、办公三位一体的信息化系统。配合城市供暖热计量改革,开展城市供暖服务质量监管网络的建设。道桥方面,完成二环内中小桥梁和路网的普查,建立道桥信息管理系统,对重点桥梁的健康状况做到实时监测。路灯方面,完成辖区范围内的路灯采集入库、标牌张贴工作,实现了单灯控制,增设智能集中器,加装被盗报警装置,改造智能控制终端,实现对济南市路灯照明系统的节能控制。水质监测方面,配合国家水专项项目,通过实验室、在线、流动监测三位一体的监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水质安全监测预警。3.加强与市规划、交通、土地管理、水文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享业务数据。实现与110、119、120等紧急事件处理平台的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市政公用紧急事件的能力,促进“平安济南”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行业管理能力。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程序,解决职能交叉、权责模糊等问题,明确管理主体,保证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顺利实施。严格执行规划黄线、绿线、蓝线等管理规定,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用地。加强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建立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人才储备和人才培训,积极引进高精尖人才,对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多元化融资相结合的投资体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证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增加预算内财政支出,确立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建立城市建设资金财政专户,把分散于多部门的城建资金集中起来,统一调度使用。规范市政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保证配套费足额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管理的前提下,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继续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国外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采用建设-经营-转让(bot)、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投融资方式,逐步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接轨。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抵押、股份合作等融资方式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三)推进行业改革。建立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运行机制,健全以经营性收费为主体、行政性收费为必要补充的市政公用事业价格体制。完善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行业价格制定、调整机制,使价格达到合理水平,实现保本微利。供水、供热、供气等行业可按规模经济的要求组织集约化经营。在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市政管网养维护等单位实行政事分开,按任务量拨付经费,预算包干,节约留用,超支不补。

  (四)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管理,确保中长期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工程实施的有机衔接,共同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发展;加强建设管理,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注重养护管理,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的完好率。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实施监测、检查机制,并将规划实施情况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跟踪评价制度,由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形势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度修订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政策配套协调和引导,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实现本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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