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0 生效日期: 2011-11-10
发布部门: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
发布文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事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组织(人事)处: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之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公务员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团结拼搏、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争创佳绩,确保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从2011年11月中旬至2012年1月底集中进行。各单位具体实施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围绕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了解公务员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中的实际表现。年度考核要与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中心任务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

  (一)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有条件的可以成立机关考核委员会;

  (二)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三)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被考核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机关考核委员会或本机关负责人根据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定等建议及公示结果,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七)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并存入被考核公务员本人档案。

  四、优秀等次比例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不含机关领导成员)的15%以内。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优秀等次比例:

  1.自治区级以上文明单位(有效期内),可提高到20%;

  2.本年度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或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国家部委表彰的,可提高到20%;

  3.本年度受到自治区主管部门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可提高到18%。

  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须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予以降低优秀等次比例:

  1.年度内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地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降低到14%;

  2.年度内根据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降低到13%。

  降低优秀等次比例的,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使用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四章规定执行。

  (二)奖励兑现:考核机关将考核结果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按确定的优秀等次比例,兑现奖励。奖金标准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执行,奖励经费按照《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列入预算的通知》(新人发〔2008〕28号)规定,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奖励证书、奖章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监制,发放办法另行通知。

  公务员奖励应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见附件3),并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优秀等次的评定人数,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不突破本地区总的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确定。

  (二)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的,第三年度不再嘉奖,不享受嘉奖奖金;再次记三等功的,评优年限重新计算。

  (三)挂职锻炼干部参加挂职单位年度考核的,不计入挂职单位评优基数,不占评优比例。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50%的,一般不评定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与原单位考核结果连续计算,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由挂职单位记三等功,三等功奖金由挂职单位发放。

(四)第七批省市援疆干部参加受援单位年度考核,不计入当地评优基数,不占当地评优比例,评优条件按《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50%的,一般不评定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与原单位考核结果连续计算,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由受援单位记三等功,三等功奖金由受援单位发放。第七批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援疆干部援疆时间不足半年,2011年度考核在原单位进行。

  (五)工勤人员较少的机关,在编在岗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可与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工勤人员较多的,单独组织考核。

  七、工作要求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年度考核与其他各项工作,使年度考核与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公务员考核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法科学、方式简便、程序规范。要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2012年2月底前,自治区各部门将本部门《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见附件4)、《年度考核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单》(见附件5)、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审核备案;各地、州、市将本地《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件6)及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备案。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须附情况说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申报备案的,须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否则,不予审核备案,不得兑现奖励。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张文峰 0991-2398037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白运增  0991-3689891(传真)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

  5.年度考核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单

  6.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1年11月10日

  


  附件1: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任现职
时 间
 
单 位
及职务
 
从事或分管工作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 等 次
建 议
  签名: 年月日
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 员 会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
况 说 明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任现职
时 间
 
单 位
及职务
 
从事或分管工作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 等 次
建 议
  签名: 年月日
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 员 会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
况 说 明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民族
 
籍贯
 
出 生 地
 
身份
证号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工作
单位
 
职务
 
拟授
奖励
 
奖惩
情况
 
简历
 
主要
事迹
 


  
主要
事迹
 
申报
机关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核
机关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批
机关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4: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项目
总计
各职务层次人员情况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办员
试用期
人员情况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
应参加考核人数
(不含挂、援干部)
 
 
 
 
 
 
 
 
 
 
 
 
 
 
实参加考核人数
(不含挂、援)
小计
 
 
 
 
 
 
 
 
 
 
 
 
 
 
优秀等次人数
 
 
 
 
 
 
 
 
 
 
 
 
 
 
称职等次人数
 
 
 
 
 
 
 
 
 
 
 
 
 
 
基本称职
等次人数
 
 
 
 
 
 
 
 
 
 
 
 
 
 
不称职等
次人数
 
 
 
 
 
 
 
 
 
 
 
 
 
 
未定等次
人数
 
 
 
 
 
 
 
 
 
 
 
 
 
 
未参加考核人数
 
 
 
 
 
 
 
 
 
 
 
 
 
 
挂职
优秀等次人数
 
 
 
 
 
 
 
 
 
 
 
 
 
 
援疆
优秀等次人数
 
 
 
 
 
 
 
 
 
 
 
 
 
 
审核备案
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务员主管
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年度考核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单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族别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及职务
级别
考核等次
备注
 
 
 
 
 
 
 
 
 
 
 
 
 
 
 
 
 
 
 
 
 
 
 
 
 
 
 
 
 
 
 
 
 
 
 
 
 
 
 
 
 
 
 
 
 
 
 
 
 
 
 
 
 
 
 
 
 
 
 
 
 
 
 
 


  注:1、此表一式5份,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公务员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工资部门留存,一份财政部门留存。

  2、单位凭此兑现考核结果。

  3、挂职、援疆干部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6: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项 目
现有在
职人数
未参加
考核人数
参加考
核人数
优秀
称职(合格)
基本称职
(基本合格)
不称职
(不合格)
未定等次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公务员机关
本单位
 
 
 
 
 
 
 
 
 
 
 
 
 
挂职
 
 
 
 
 
 
 
 
 
 
 
 
 
援疆
 
 
 
 
 
 
 
 
 
 
 
 
 
党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本单位
 
 
 
 
 
 
 
 
 
 
 
 
 
挂职
 
 
 
 
 
 
 
 
 
 
 
 
 
援疆
 
 
 
 
 
 
 
 
 
 
 
 
 
事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
 
 
 
 
 
 
 
 
 
 
 
 
 
挂职
 
 
 
 
 
 
 
 
 
 
 
 
 
援疆
 
 
 
 
 
 
 
 
 
 
 
 
 
合计
本单位
 
 
 
 
 
 
 
 
 
 
 
 
 
挂职
 
 
 
 
 
 
 
 
 
 
 
 
 
援疆
 
 
 
 
 
 
 
 
 
 
 
 
 


  说明: 各地、州、市党群机关及参照单位由组织部门填写,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地、州、市行政机关及参照单位由人事局填写,报自治区公务员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