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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2 生效日期: 2011-12-02
发布部门: 深圳市律师协会
发布文号:

  各律师事务所:

  

  2011年,是实施《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的第一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为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更好地宣传法律在特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市律协拟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12月1日至12月25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为保障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在积极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活动的同时,在各自挂点的社区自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于12月30日前将总结内容传真或e-mai至市律协。具体活动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以“法治城市建设”为主题,开展主题法律宣传活动。

  

  二、各律师事务所通过组织上法制课、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演讲比赛、模拟法庭、观看法制教育录像等形式,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素养。

  

  三、各律师事务所围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开展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活动,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落实,提高劳务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联系人:程冰心 陈夏

  

  电 话:83025789 83025939

  

  传 真:83025177

  

  邮 箱:lxnews@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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