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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2012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1-06 生效日期: 2012-01-06
发布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布文号: 电监安全[2012]2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2012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电监安全[2012]2号)

  

  《2012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已经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2012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实现2012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现制定2012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和一确保”(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的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电力可靠供应,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的2012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修改完善电力安全监管规章和标准,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针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努力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制定修改完善电力安全监管规章和标准。

  1、完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配套规章。修订《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会2号令),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职责;制定《电监会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规范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明确事故调查权限、事故责任处罚原则等内容,依法依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虽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关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以及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件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安全局、政法部负责,价财部(稽查局)配合)

  2、完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监管规章。制修订《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规范》及相关配套文件,深化电力二次系统纵深防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二次系统安全评估机制,提高安全防御能力,防范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安全局、政法部负责,信息中心配合)

  3、完善水电站安全监管规章。修订《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监会3号令),进一步明确水电站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大坝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水电站机电设备和大坝安全监管,防止因水电站机电设备损坏而引发的重大事故,防止因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等原因造成水淹厂房和大坝垮坝漫坝事故。(安全局、政法部负责,大坝中心配合)

  4、完善电力行业安全规程标准。推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高压试验室部分)尽快出台,推动《1000mw等级超超临界机组运行导则》、《±800kv直流换流站运行导则》、《±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1000kv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制定,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操作程序,防范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输电部、安全局负责)

  (二)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1、建立党的十八大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按照《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建立保证十八大电力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召开保证十八大电力安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保电工作;开展十八大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保电措施;加强与各级政府安全保卫部门以及公安武警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企业做好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十八大期间电力应急值守,保证电力安全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电力突发事件,确保十八大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安全局负责,办公厅、价财部(稽查局)、信息中心配合)

  2、完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机制。完善电力安全监管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电力安全生产领导协调小组,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年初和年中分别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定年度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研究解决厂网界面重大安全问题,指导协调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安全局负责,办公厅、政法部、市场部、输电部、价财部(稽查局)、资质中心、信息中心配合)
3、完善电监会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电力安全事故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情况,结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制定电监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制度,明确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建立信息收集、报告、反馈和应急现场指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要求,提出重要电力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工作措施,建立与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有效防范重大地质灾害对电力系统的影响。(安全局负责,办公厅、政法部、价财部(稽查局)配合)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和重要输电通道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针对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唐等负荷密集、且外受电比例高的受端电网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风险,开展电力系统脆弱性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加强远距离大容量、跨区域输电通道和受端电网重要电力设备的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特高压和超高压远距离输电系统的风险管控,加强交直流协调运行与控制,强化重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安全局负责,输电部配合)

  2、加强风电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针对风电大规模接入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制定《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强化风电建设、并网、运行和调度等全过程安全监管。以风电场集中建设地区、《风电安全监管报告(2011年)》披露的存在问题和隐患的风电场以及新建风电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的风电场责令其停产整改,不得并入电网。结合市场准入监管,开展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并网风电场满足电网安全条件和要求。(安全局负责,市场部、输电部、资质中心配合)

  3、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重要电力二次设备和系统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时修订相关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管辖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或误动、330千伏以上线路主保护拒动或误动等电力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针对风电场和配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薄弱的问题,制定风电场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定,完善配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标准,防止因二次系统遭受攻击而引发的电力系统事故。(安全局负责,信息中心配合)

  4、加强百万千瓦级机组和大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针对当前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新机组投运多且部分机组投运初期运行不稳定的情况,为防止和减少大容量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大电厂全厂对外停电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督促电力企业对百万千瓦级发电机组和大电厂重点从主设备及其热工控制系统、继电保护设备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按照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要求,加强百万千瓦以上发电厂全厂对外停电安全事件调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按照电监会关于发电厂辅助服务的有关要求,加强百万千瓦级机组的可靠性管理和非计划停运考核,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安全局负责,市场部、可靠性中心配合)

  5、加强电力建设施工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针对电力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标准化水平低、临时用工管理培训不到位、项目违法违规转分包等问题,以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大型水电站,超高压、特高压输电工程,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等电力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检查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安全局负责,输电部、资质中心配合)

  6、加强特殊时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针对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偏紧、系统压稳定极限运行、机组备用容量减小、燃料供应紧张、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专门就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工作做出部署,督促电力企业排查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发电厂和枢纽变电站等重要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负荷预测、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燃料供应管理,强化设备运行维护,有效发挥跨区、跨省电力支援能力,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的可靠供应。(安全局负责,市场部、输电部配合)
(四)加强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组织开展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专业能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电监会“六五”普法工作,广泛宣传《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以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针对目前风电场安全管理薄弱、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较低的状况,开展风电安全管理培训,提高风电场安全运行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技能实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能力;组织电力企业班组长安全管理培训,促进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安全局负责,人事培训部配合)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力安全生产领导协调小组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在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研究解决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注重规章和标准的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完善,加强沟通协调,保证工作实效,确保2012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派出机构落实监管责任、抓好措施落实,要将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2012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计划,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2012年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发挥电力监管机构监督、指导和协调作用,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派出机构要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地区和重要部位的保电工作,至少开展一次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现场安全检查,切实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创新监管手段。结合2012年要开展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科技成果评审表彰工作,创新监管手段,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要将标准化工作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事故处理结合起来,将科技成果评审表彰与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总结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搭建经验交流平台,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五)严格信息报告。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报送渠道,对存在瞒报谎报电力事故行为的电力企业,要从严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附件:1、电力安全生产领导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2012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表

  

  附件1:

  电力安全生产领导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史玉波 副主席

  副组长:杨 昆 首席工程师

  蒋晓华 办公厅主任

  成 员:严晓路 办公厅巡视员

  贺 刚 政策法规部副主任

  常建平 市场监管部副主任

  张旭波 输电监管部副巡视员

  朱 明 供电监管部副主任

  潘跃龙 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巡视员

  蒋锦峰 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巡视员

  胡红升 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洪波 资质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局。

  

  附件2:2012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表

  

  
编号
工 作 任 务
负责部门
配合部门
时间进度
1
制定修改完善电力安全法规标准
编制《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局、政法部
价财部(稽查局)
2012年1月
制定《电监会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2012年1月
修订《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会2号令)
2012年5月
修订《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
安全局、政法部
信息中心
2012-2013年
编制《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规范》
2012年12月
修订《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监会3号令)
安全局、政法部
大坝中心
2012年12月
修订《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高压试验室部分)
输电部、安全局
  2012年6月
制订《1000mw等级超超临界机组运行导则》
2012年12月
制订《±800kv直流换流站运行导则》
2012年12月
制订《±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2012年12月
制订《1000kv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012年12月
2
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成立保证“十八大”电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安全局
办公厅、价财部(稽查局)、信息中心
2012年4月
召开保证“十八大”电力安全工作会议
2012年9月
成立电力安全生产领导协调小组
安全局
办公厅、政法部、市场部、输电部、价财部(稽查局)、资质中心、信息中心
2012年1月
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2012年1月
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12年1、7月
制定电监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制度
安全局
办公厅、政法部、价财部(稽查局)
2012年1月
修订《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12年3月
提出重要电力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工作措施
2012年8月
建立与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
2012年10月
3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和脆弱性分析评估工作
安全局
输电部
2012-2013年
印发《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
安全局
市场部、输电部、资质中心
2012年1月
开展风电场并网安全评价工作
2012年全年
制定风电场安全防护技术规定
安全局
信息中心
2012年12月
完善配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标准
2012-2013年
结合电力防汛工作,开展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和水电站大坝安全专项检查
安全局
输电部、资质中心
2012年6月
结合“十八大”保电工作,开展针对重要输电通道,负荷密集、且外受电比例高的受端电网重要电力设备,百万千瓦级机组和大电厂主设备及其热工控制系统、继电保护设备,以及风电场的综合安全督查
安全局
市场部、输电部
2012年9月
4
加强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组织风电安全管理、电力应急管理、电力企业班组长安全管理培训
安全局
人事培训部
2012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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