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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3-02 生效日期: 2012-03-02
发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布文号: 川办函[2012]4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根《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1〕83号),加快推进四川省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发展质量目标。提升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制订地方标准200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4%。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10个,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5个、四川名牌产品300个,创建有机产品示范县1个。

  

  (二)产品质量目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建设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300个;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60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00万亩,实现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占全省养殖面积45%。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 94%,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2.5。市场重点商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 86%以上。进出口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9.5%以上,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进口国同类产品质量水平。加工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

  

  (三)工程质量目标。重大工程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100%;一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86%;水利工程、道桥工程、保障性住房全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零。“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超过100个、争取“四川省优质工程奖”(天府杯)和国家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比2011年有新突破。

  

  (四)服务质量目标。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78以上。加快服务质量体系建设,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76以上。全省服务外包合同额与执行额分别达到8亿美元和6亿美元以上,同比增长均超过30%。启动区域内50%以上的已颁国家、行业、地方旅游标准所涉及的旅游企业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

  

  (五)环境质量目标。全省五大水系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省控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达标;森林覆盖率达到36% ,建成 1-2个国家级生态县、6个以上省级生态县。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大力推进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资金支持的100个项目建设,全省完成20项工业发展急需标准的制(修)订,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充实和建立20个左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指导小(微)企业加强质量标准建设,加快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二)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在7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推广活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经营企业100%纳入监管范围,省级农产品监测范围、数量和频次,例行监测参数由30个增加到35个,抽样数达到15000个。全年完成商品质量监测5000个批次,严格执行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建立涉药单位药品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厅、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确保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行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关键岗位执业人员负责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制度;增加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监督抽查频率,全面推进分户验收制度;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四)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以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动标准化菜市场、废旧物资回收网店等便民设施建设,提高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质量。加快制定和发布《四川省婚庆机构资质和等级评定标准》等3个地方标准,加快《中国川菜传统名点标准》等商贸流通行业地方标准和《蒙山茶技龙行十八式》、《四川省主题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等旅游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遂宁市开展地方物流标准研究制定试点。(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旅游局、省质监局及相关单位)

  

  (五)着力提升环境质量。落实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推进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和淘汰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小焦化、小水泥等落后产能。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积极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和生态乡镇(村、家园、工业园区)等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及相关单位)

  

  (六)着力构建质量发展公共管理体系。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把质量信用纳入银行信贷信用评价体系;完善“12315 ”、“12365 ”申诉、举报信息平台建设;建立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体系;研究探索社会质量安全救助机制建设。(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四川银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重大质量工程及项目

  

  (一)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精品示范项目15个,示范区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 100% 。推进 4 家科技创新型企业、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推进30个单位开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观光旅游等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厅、商务厅、民政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

  

  (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推进龙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级质量技术支持中心建设,加快成都(国家)质检院的整合并有效运转;开工建设国家电子电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绵阳),搞好国家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雅安)的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快国家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乐山)、国家钒钛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攀枝花)实验室建设,并按新机制运行,争取年内迎接国家认监委“三合一”认证;推进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眉山泡菜中心建设,争取年内开工、主体工程封顶;指导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宜宾白酒中心实验室规划和设备进场工作,力争年底正式运行;加快国家石油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达州天然气分中心的立项报批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0名、高级工程师10名、博士5名、研究生15名到在川国检中心,提高国家级检测中心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及相关部门)

  

  (三)食品药品检测体系建设工程。年底前所有涉农乡(镇)农技站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并赋予职能、落实人员、配备设备;力争启动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市(州)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6个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重点防控普遍性、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工程。支持2-3家机构建设成为国家级工程建设质量检测机构,5-15家机构建设成为省级工程建设质量检测机构。(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全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启动达州省级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着力推进自贡、攀枝花、乐山、德阳、眉山、绵阳6个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

  

  (六)质量信息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网络,力争年内覆盖全省80%的市(州)及县(区、市)。整合生产、销售、流通、消费等各领域的质量信用数据, 搭建公益性数据交换平台。(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七)检测装备能力建设工程。围绕保障民生,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特种设备、重点产业产品质量检测、节能减排检测装备能力建设,提升质量保障能力。(责任单位: 卫生厅、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推进质量教育科研基地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质量人才培育相关专业的结构调整,鼓励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参与行业质量标准制定。鼓励和支持高校相关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基地,为全省质量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责任单位:教育厅、省质监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实施“质量兴川”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质量发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协调解决全省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并组织项目实施,共同推进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质量兴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进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全省质量责任、奖励、信用等与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责任单位:省法制办、省质监局及相关单位)

  

  (三)强化经费保障。储备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对质量发展检测装备项目的支持,省财政适当安排预算资金,专项支持中央预算内资金质检项目地方配套建设。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体系及国家级、省级重大质量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支持企业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鲁班奖”、“天府杯”、四川名牌等知名品牌以及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星级旅游品牌、优质优良工程、服务满意度测评等质量创优活动。(责任单位:农业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及相关单位)

  

  (五)加快人才培养。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完善质量关键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机制,以质量领军人才开发带动质量人才素质的提高。(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及相关单位)

  

  (六)优化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环境,形成公平、公正、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强化质量舆论监督。(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及相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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