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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召开《保险稽查审计指引》贯彻落实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4-16 生效日期: 2012-04-16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厅函[2012]120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做好贯彻落实《保险稽查审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工作,我会决定召开专题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4月27日(周五)上午9:30(请参会人员于9:15前到达指定会场并办理签到手续)。

  

  二、会议内容

  

  (一)裴光局长介绍《指引》编写情况;

  

  (二)陈新权书记作重要讲话。

  

  三、参会人员

  

  (一)各保监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稽查处全体成员,未设稽查处的保监局由分管稽查委工作的局领导及稽查委办公室相关人员参会;

  

  (二)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管审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以及审计部门负责人各1名。

  

  四、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为保监会302会议室

  

  在京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会人员请到主会场参会。

  

  (二)分会场为各保监局视频会议室

  

  各保监局、京外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会人员请到当地保监局分会场参会。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中午1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1)传真至保监会稽查局(京外保险机构同时将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所在地保监局),并将名单电子版发至稽查局邮箱。

  

  (二)请各保监局加强会务工作,组织好辖内参会保险机构的报名和参会事宜。会议结束后,请各保监局统计辖区内未参会人员名单,填写《未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4月28日中午前传真至保监会稽查局。

  

  (三)请各保监局提前做好视频会议准备工作,4月26日下午15:00与总部进行联试联调,4月27日上午9:00进行会前调试,并做好全程服务保障工作。

  

  联 系 人:宣伟

  

  联系电话:010-66286380

  

  传 真:010-66288177

  

  电子邮箱:jichaju@circ.gov.cn

  

  技术联系人:夏国琼

  

  联系电话:010-66288223

  

  附件:1、参会人员名单

  

  2、未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统计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参会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印章)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1.请各公司以excel格式自行打印填写本表。

  2.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栏不得出现空缺。

  3.若应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经向保监会请假批准,可以由其他同职级人员代参会,代参会人员请在备注栏注明(如“代×××”)。

  4.参会地点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附件2:

  未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印章)

  
未参会人员具体情况
保险公司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合计
应参会人数

实际参会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若本辖区没有出现未参会现象,则保监局分别填写“应参会人数”和“实际参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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