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中广核台山端芬风电场等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4-19 生效日期: 2012-04-19
发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粤价[2012]86号
  江门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江门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核定我市中广核台山隆文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江价〔2012〕74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中广核台山端芬风电场、中广核台山汶村风电场和中广核台山广海发电厂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