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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区开展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再保障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4-24 生效日期: 2012-04-24
发布部门: 吉林市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委、办、局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城区开展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再保障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24日

  


   关于在城区开展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再保障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帮扶”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低保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积极构建帮扶低保困难家庭长效机制,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活得更加美好。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再保障工程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市推广。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城区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再保障对象

  城区城市低保分类施保一、二类家庭中有以下六类人员之一的,为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再保障对象:

  (一)患大病、重病人员的低保家庭;

  (二)一级、二级残疾人低保家庭;

  (三)两名70岁以上老年人的低保家庭;

  (四)子女考入中专或高中以上学校的低保家庭;

  (五)子女在校读书的单亲低保家庭;

  (六)领养孤儿的低保家庭。

  二、城区城市低保困难家庭认定程序

  坚持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社区、街道低保机构工作人员和“干部下基层”帮扶干部共同审查提出再保障对象;社区、街道、城区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共同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再保障对象;对初步确定的再保障对象在社区和街道办公场所公示7天;最后由区民政部门复核认定。

  三、城区城市低保困难家庭再保障措施

  (一)基本生活再保障措施。

  向低保困难家庭每人每月平价(当期市场价格的80%)供应20市斤米、5市斤面、1.5市斤食用油。

  (二)住房再保障措施。

  1.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2012年,对低保无房家庭在2011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50元。

  2.将现有待分配的廉租房源,优先对无房无能力购买廉租住房的低保困难家庭实行公开分配。

  3.对于低保无房困难家庭,市、区两级政府负责建设5万平方米“廉租公寓”,作为周转房,免收租金、物业费,待该家庭轮候到廉租住房时须腾退。

  4.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5%配建廉租住房制度,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同时每年逐步提高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的比例,公开分配给低保无房困难家庭。

  (三)医疗再保障措施。

  1.免交住院抵押金,实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住院起付线由民政救助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年内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分别对应救助300元、600元、900元的住院医疗起付线费用,每年可累计救助三次。

  2.鼓励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对缴费有困难的城区城市低保家庭,由“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包保干部进行捐赠帮扶,按每人每年96元的标准一次性交纳三年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内,由医保基金、民政救助资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住一级医院个人承担5%,最高不超过3000元;住二级医院个人承担10%,最高不超过6000元;住三级医院个人承担15%,最高不超过9000元。年度医疗费用超过6万元以上部分再由补充医疗保险全额支付,最高报销到15万元。

  3.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透析等3种重大疾病者,门诊及住院实行免费定点治疗,由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及补充医疗保险共同承担,最高报销到21万元。

  4.患有15种慢性疾病和2种特殊疾病,可按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标准享受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含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购药卡到定点药店购药)。

  5.在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市人民医院、吉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医,在510种基本药物零加价的基础上,对其中50种常用药品价格再下浮20%,同时,大型设备(核磁共振、ct)检查费减免70%。

  (四)子女上学再保障措施。

  就读于城区城市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的低保困难家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收取或代收的一切费用(包括教材费、作业本费、校服费、报考费等)。

  (五)就业保障措施。
1.号召企业家尽社会责任,展企业家风采,积极为低保困难家庭提供适应性就业岗位。

  2.市就业服务局提供不少于1万个适合低保困难家庭成员就业的适应性岗位,供低保困难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就近就业。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2000个社区服务性公益岗位,对城市低保困难家庭成员中因患大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从事适应性岗位工作且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人员,实行保障性安置。

  4.为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低保困难家庭实现长期稳定的就业,建立解困脱贫的长效机制,实行低保困难家庭低保补助“缓冲期”制度,对已实现就业的低保困难家庭继续给予3年的低保待遇。

  5.低保困难家庭子女毕业后,家庭成员继续享受3年低保待遇,以减轻低保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

  6.建立爱心帮扶基金,用于解决低保困难家庭应急突发困难,号召全市各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城区城市困难家庭再保障工程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抓实。市干部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再保障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实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解民忧、暖民心。

  (二)加强管理,阳光操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要深入基层,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再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审批程序上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情况信息,确保基础情况真实准确。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再保障工程各项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定期督查、调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惠及到低保困难家庭。

  

  附件:1.15种慢性疾病和2种特殊疾病病种及年度报销额度

  2.50种价格下浮药品目录

  

   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22日

  


  附件 1:15种慢性疾病和2种特殊疾病病种及年度报销额度

  

  
序号 病 种 年度报销额度
1 慢 性 病 肺心病 1625 元
2 肺结核 2600 元
3 高血压 1625 元
4 冠心病 1625 元
5 风湿性心脏病 1300 元
6 脑血管疾病 2275 元
7 慢性病毒性肝炎 2600 元
8 肝硬化 2600 元
9 慢性肾小球肾炎 1950 元
10 慢性肾衰竭 2600 元
11 糖尿病 2600 元
12 类风湿性关节炎 1300 元
13 精神病 2600 元
14 恶性肿瘤(提高免疫力治疗及相应检查) 2600 元
15 帕金森氏综合症 1300 元
16 特殊疾病 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24000 元
17 血友病 5000 元


  注:同时患有以上两种慢性疾病,年度报销额度最高可支付 4000 元。

  

  附件2:50种价格下浮药品目录

  

  
序号 疾病名称 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 品种数
1 高血压 硝苯地平片、依那普利、卡托普利、尼群地平、硫酸镁、酚妥拉明 6
2 冠心病心绞痛 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美托洛尔、硝普钠、辛伐他汀、速效救心丸、地奥心血康、丹参、麝香保心丸、胺碘酮、地高辛、普罗帕酮、美西律、西地兰 14
3 慢性支气管炎 氨茶碱、地塞米松、复方甘草、茶碱、氨溴索 5
4 脑梗死 尼莫地平、甘露醇、胞磷胆碱、血塞通、阿司匹林、血栓通 6
5 肝硬化 联苯双酯、熊去氧胆酸、消炎利胆 3
6 糖尿病 胰岛素、二甲双胍 2
7 胃溃疡慢性胃炎 雷尼替丁、法莫替丁、复方氢氧化铝、枸橼酸铋钾、山莨胆碱、奥美拉唑、甲氧氯普胺、胃苏颗粒、酚酞片、香砂养胃片 10
8 慢性肾小球肾炎 螺内酯、氨苯蝶啶、氢氯噻嗪、呋噻米 4
总 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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