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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通信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5-02 生效日期: 2012-05-02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工信通简函[2012]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集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194号)的要求,我司拟组织申报2013年通信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和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围绕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针政策和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突出体现以人为本、保障公共利益、服务人民群众等要求,促进通信网科学发展,提高通信建设技术水平。

  

  鼓励申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尚未制订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等项目,以及现行标准标龄较长亟待修订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拟申报国家标准项目的单位,请登陆“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下载并填写《申请表》,于5月2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报部通信发展司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项目再上网提交,并将申请表打印及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5月25日前寄至部通信发展司。纸质《申请表》与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内容上应保持一致。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避免申报电信业务层面的标准项目。

  

  (二)申请立项标准的内容应完整、准确,立项理由充分。

  

  (三)填写《申请表》“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一栏时,应准确、具体,主要技术内容应表述出标准拟作哪些方面的技术规定,而不是简单列出标准的章节条目。修订项目应表述具体拟作修订的主要内容。

  

  (四)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原则上鼓励主编单位申报,若是其他单位申报,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联系人:田 琦

  电 话:010-68206166

  e-mail:tianqi@miit.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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