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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2年北京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5-03 生效日期: 2012-05-03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文号: 京人社职介发[2012]10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总工会、工商联、各高校: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2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吸纳劳动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各类就业群体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决定于2012年5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2012年北京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活动时间延长一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5月8日至21日

  

  二、活动主题:求贤纳才 诚信用人 民企就业大有可为

  

  三、服务对象:

  

  (一)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来京务工人员。

  

  (二)招聘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以及工商联企业会员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方式

  

  招聘周活动以举办现场招聘洽谈会为主要形式,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同步开展网络招聘和异地视频招聘。为服务高校毕业生求职群体,鼓励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入高校开展专场校园招聘服务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空岗信息采集和发布。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在活动期间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采集的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

  

  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结合当前单位用人需求调查和来京人员就业状况调查工作的开展契机,向各类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宣传,加大空岗信息采集和送岗位上门服务力度,将专项活动和日常服务有机结合,力求服务实效。

  

  (二)举办各类招聘洽谈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县要集中为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来京务工人员举办各种类型和规模的招聘洽谈会。招聘现场要设立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平台。

  

  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在招聘现场同时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宣传我市新一轮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政策。通过印发宣传品、设置展板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和就业引导服务。

  

  (三)做好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工作。各区县工会组织要设立维权服务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帮扶。

  

  (四)民营企业形象推广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县要为民营企业提供展示企业文化和形象的平台。通过举办企业形象展示会,或在招聘会现场设立企业展示区等方式,树立民营企业良好形象,为民营企业招聘用人宣传造势。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指导服务活动。 各区县要结合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发挥本地区职业指导师资力量,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群体,通过在服务大厅设置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区、举办职业指导专题讲座、进入高校开展职业指导服务等方式,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指导活动。对于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设专人重点帮扶并进行个性化指导。

  

  (六)广泛宣传招聘周活动。各区县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对招聘周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提前向社会公布各项活动内容和安排,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与本地区高校、总工会、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联系,成立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几方共同参加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落实、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情况上报工作;各高校要组织好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岗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向社会公布工作。

  

  (二)注重安全保障,确保活动开展平稳有序
  各区县在组织招聘活动过程中,要始终把安保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提前制定招聘场地突发事件预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对招聘活动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招聘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成果统计和情况上报工作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招聘周活动的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于下列时间将材料报送到市职介中心。

  

  1、将当日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媒体资料于第二日上午11: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职介中心将通过编发简报的形式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主管局长通报。

  

  2、5月7日前报送本地区活动方案和《招聘周活动安排表》。

  

  3、5月17日前报送《招聘周活动情况周报表》,统计活动5月8日至14日的开展情况。

  

  4、5月24日前报送《招聘周活动情况周报表》,统计活动5月15日至21日的开展情况。

  

  请各区县总工会、工商联及时将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报送主管部门。

  

  附件:

  

  1、招聘周活动安排表

  

  2、招聘周活动情况周报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

  招聘周活动安排表

  

  区县名称:

  
序号
活动名称
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咨询电话
 
 
 
 
 
         
         
         
         
         
         
         


  截至目前,本区县已征集用人单位  家,岗位数量  个。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招聘周活动情况周报表

  ( 月 日--月 日)

  

  ______________区(县)

  
项目
 数 量
1.参加活动民营企业数
 
2.提供岗位信息数
 
其中: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数
 
3.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数
 
其中:高校毕业生人数
 
进城务工农民数
 
就业困难群体数
 
其他人员数
 
4.签订职业技能培训意向人数
(含企业委托培训人数)
 
5.维权及法律援助人次
 
6.印发就业政策等宣传资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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