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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6-01 生效日期: 2012-06-01
发布部门: 审计署
发布文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总行及所属部分分支机构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2005年10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在上海香港两地同时上市。据工商银行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工商银行2010年底资产总额134586.22亿元,负债总额126369.65亿元,所有者权益8216.57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808.21亿元,净利润1660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工商银行总行及所属北京浙江等9家分行,这9家分行资产总额70558亿元,占工商银行资产总额的52%。审计结果表明,工商银行近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合理控制信贷投放规模,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大力推进经营转型和创新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际化、综合化发展步伐加快,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逐年提升。但在业务经营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工商银行予以整改。对违规经营、部分业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及风险等问题,已移送监管部门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所属9家分支机构违规发放法人贷款94.99亿元,其中2010年发生52.87亿元。主要是通过向非土地储备机构、超期限等方式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向手续不全或资本金不足的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分支机构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贷款17.81亿元,对60.13亿元贷款通过补充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所属6家分支机构违规发放个人贷款15.01亿元,其中2010年发生11.04亿元。主要是违反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未按规定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办理二套房贷款,以个人贷款名义发放对公贷款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分支机构已收回贷款7.54亿元,对6.05亿元个人贷款通过完善手续、按规定补充首付和提高利率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所属4家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票据、信用证和结汇业务17.79亿元,其中2010年发生11.8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分支机构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所属两家分行少计新增固定资产883.44万元,少计固定资产出租收入758.5万元。其中,2010年少计新增固定资产883.4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分行已调整相应的会计账目。

  此外,工商银行还存在未将附属机构全部纳入统一授信范围,个别业务核算和统计不准确,部分分支机构超范围使用测试账户、中间业务收费管理不规范,以及部分子公司管理较薄弱等问题。审计指出后,工商银行按照“整章建制、规范管理”的要求认真整改,及时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从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深入查找原因,进一步完善了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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