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3]64号
第一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关于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开业的申请》(第一证券[筹]字第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开业。核准第一证券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人民币。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3]第1001号)验证,第一证券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核准下列单位的股东资格和出资额:
二、核准《第一证券有限公司章程》。
三、我会对蒋会成、陈慧谷、于洪彬、王连志、阳雁,b、林士泉担任第一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无异议。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开业后,上列人员须辞去在其他单位兼任的职务,辞职事宜由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监督执行。
四、核准第一证券有限公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五、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应在开业后三个月内完成对珠海证券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的托管工作。
六、请接此批复后,到我会领取第一证券有限公司《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