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复[1998]369号
中国民生银行:
你行民银发[1998]第301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借记卡业务。
二、同意《中国民生银行民生借记卡章程》。
三、你行分支机构发行民生借记卡,须持本批复和你行授权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备案。
四、你行单独发行专用卡或一次性储值卡,须另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中国民生银行:
你行民银发[1998]第301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借记卡业务。
二、同意《中国民生银行民生借记卡章程》。
三、你行分支机构发行民生借记卡,须持本批复和你行授权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备案。
四、你行单独发行专用卡或一次性储值卡,须另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