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 区、市 人事局 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5]7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7、2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27日
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8日
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国家人事部、国土资源部人发[2002]11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由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应考人员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报名。其他人员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204房间,电话:85028837)、市南区人才交流中心(泉州路21号,电话:86073920、86073921转804)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须填写《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均贴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简历证明等材料,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复印件),交由主管单位审查报名条件。审查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将报考人员的所有报名资料报送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一)个人到各主管部门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9日至12日,报名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
(二)各主管部门于1月4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报名资料(报名信息卡、报名表、汇总表、汉字区位码表)。
(三)市直各单位于1月16日,驻青主管部门于1月17日,黄岛区人事局、即墨市人事局、胶州市人事局、胶南市人事局、平度市人事局、莱西市人事局于1月18日,市南区人事局、市北区人事局、四方区人事局、李沧区人事局、城阳区人事局、崂山区人事局于1月19日将报名材料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
(四)上报材料:
1、《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证件复印件附表后)
2、《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3、《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
4、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六、其它事项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各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
2.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