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在中专、中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6-08-30 生效日期: 1986-08-30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1985年8月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发(1985)18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它是改革和加强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年来,一些中专、中师学校传达、学习了《通知》,有的学校还拟定了具体落实的计划。教材编写组也努力将《通知》精神贯彻到正在编写的中专、中师政治课新教材中。但是,总的看来,中专、中师学习贯彻《通知》起步较慢,对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因此,亟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在《通知》指导下,积极、稳妥地把教学改革向前推进。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好《通知》,提高思想认识,是推动教学改革的重要前提。各地教育部门和中专、中师学校,要继续组织学校领导和教师认真学习《通知》,并结合中专、中师的实际,努力把学习贯彻《通知》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学习中央《通知》,首先要明确改革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加强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改革的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中专、中师学校一切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是我国学校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标志,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等专门人才的重要内容。在整个教育体制改革中,应该把政治理论课的改革放在应有的地位。其次,要明确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清改革的指导思想、方法和步骤,克服观望、等待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学改革。

  二、改革和完善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程的内容和教材,是搞好教学改革的中心环节。原教育部曾在(84)教政字016号《改进和加强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对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教委政教司按照中专、中师的特点组织编写了相应的教材,目前已全部出版试用。规定的课程内容是:
  《马克思主义基础》,力求用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内容,“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政治的巨大发展变化”,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完整的基本理论教育,帮助学生逐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问题》,是针对学生思想实际,以社会主义建设为主线,对学生进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理论及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使学生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坚定对改革和四化建设的信心。
  《共产主义道德概论》,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人生观和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并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以培养学生崇高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门课程,是根据财经、政法等文科类专业教育的需要设置的,既是这类学校的专业基础课,又是公共政治课,是比较系统地讲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哲学基本理论的课程。
  上述课程以及编写的教材注意汲取了近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改革精神,内容深入浅出,比较切合中专、中师的实际,因此基本上是符合中央《通知》精神的。今后主要的任务,是在《通知》精神指导下,通过教学实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课程内容,使之更加适应培养合格的中等专门人才的需要。为此,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课程设置,保证必要的学时。为了使教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的各科类中专、中师的政治理论课课程,仍按原教育部(84)教政字016号文件的规定设置,即:
  (1)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的工、农、医、艺术、体育科类中等专业学校的课程设置:
  一、二年级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
  三年级开设《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问题》;
  四年级开设《共产主义道德概论》。
  (2)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的财经、政法及其他文科类中等专业学校的课程设置:
  一年级开设《政治经济学》;
  二年级开设《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三年级开设《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问题》;
  四年级开设《共产主义道德概论》。
  (3)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的中等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
  一、二年级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
  三年级开设《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问题》;
  四年级开设《共产主义道德概论》。
  三年制的工、农、医、艺术、体育科类中专、中师学校,一年级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在供三年制使用的《马克思主义基础》未编出前,可暂用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基础》上、下册,为便于教学,准备拟订讲授大纲),二年级开设《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问题》,三年级开设《共产主义道德概论》。
  目前暂时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或二年半的中专学校,原则上开设两门课。学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一年级可开设文科类中专的《政治经济学》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年级开设《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问题》。有关共产主义道德的内容,可结合日常思想品德教育,有重点地举办一些讲座。
  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要严格按原教育部(84)教政字016号文件的规定实行。当前一些部门和地区所属的中专学校,不同程度地减少了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这对加强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是不利的,应切实予以纠正。
  2.要充分发挥学校特别是教师对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我们提倡在开设统一课程的基础上,灵活地、创造性地使用国家教委的统编教材,学校和教师可从学生实际出发,对课程内容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增减。有条件的省、市和学校,还可以组织编写教学参考资料和照顾专业特点的补充教材。
  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应在有关领导机关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积极、稳妥地进行。省、市教育部门可选择若干基础较好的学校作为改革的试点单位,边实践、边总结经验。要创造条件举办各种教学改革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以推动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国家教委政教司拟在总结各地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于1987年召开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并对新编政治理论课教材进行修订。

  三、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最近几年,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法有所改进,但“照本宣科”、单调地灌输抽象的概念和结论,仍是当前教学上存在的主要弊病,必须坚决改进。《通知》对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应结合中专、中师实际认真贯彻。首先,要抓好课堂教学这一主要环节,教师的备课和讲课,除了应认真把握教材内容外,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实际水平,对讲授内容、解决学生什么思想认识问题以及如何联系实际要有充分的准备。讲课应该用丰富而生动的事实来引出和论证有关的观点,力求论理透彻,论证有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其次,根据中专、中师教育的特点,可以适当组织学生进行自由活泼的课堂讨论,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与教学内容有关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这样,既可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又可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要积极开展各种生动的教学辅助活动,如组织学生看教学电影、录像、展览,举办专题讲座等。
  考试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领会程度和运用能力。凡规定开设的课程都须进行考试,必须按原教育部(84)教政字0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和降低考试的要求。政治理论课的学习成绩应是学生能否升级或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但考试方法应进行改革。

  四、切实加强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的建设,是改革教学工作的根本保证。目前,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教师存在来源不通、数量严重缺乏、队伍不稳定、后继乏人、知识水平不适应等一系列问题,亟需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多渠道解决政治教师的来源。中专、中师政治教师,主要依靠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解决。请各地教育部门做出综合规划,确定从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中分配给中专、中师的比例,提请计划、人事部门从综合大学毕业生中分配一些名额给中专、中师。这些毕业生应由主管教育部门负责分配,保证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分配到中专、中师任政治教师。要鼓励和支持一些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培养中专、中师政治教师的师范班或专业,并纳入高校招生计划。
  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在职政治教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要根据在职中专、中师政治教师的实际情况,制订委托高等院校进行本科和专科培训的计划。各高等院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培训中专、中师政治教师。国家教委拟委托若干高等院校举办中专、中师政治教师培训班和短期进修班,为各地培训教学骨干。要充分利用广播、函授、电视等教育方式培训在职教师。鼓励并支持教师通过自学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要通过经常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制定必要的措施,稳定中专、中师政治教师队伍。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关心政治教师的思想,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心情舒畅地从事自己的工作。今后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要轻易调动政治教师改做其他工作。要鼓励新分配到中专、中师任教的大学毕业生热爱这一光荣的岗位。
  要关心并解决政治教师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条件。学校领导应注意到政治课教学的特殊性,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凡是传达到县团级的文件和报告,都应向党员政治教师传达,并及时向非党员教师传达有关的精神。内部发行的书刊、材料,应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放宽限度。学校应从预算内拨出一定数量的经费,供政治理论课教研室购置教学必需的书籍、杂志、报纸、参考资料以及开展各项教学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逐步建立政治理论课资料室。
  政治教师职务的评审与聘任或任命,主要应考察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提高学生思想的能力,同时也需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成果。凡是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教材、学术资料及教学法的研究成果等,都可作为评审与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的科研成果。评审与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时,对196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政治教师的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中专、中师政治教师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者,又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应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政治教师要自尊、自强,做学生的表率;要努力钻研马克思主义理论,扩大知识领域,不断提高政治理论课的说服力、吸引力、战斗力,并以自己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强信念感染和教育学生。

  五、重视和加强对教学改革的领导。目前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领导比较薄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应根据《通知》精神,把这项工作认真负责地管起来,除每年对这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外,还应在主管中专、中师的机构中落实专人负责政治理论课的日常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对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要真正把它当作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学校可指定一名校领导主管政治理论课教研室工作,并在各个方面积极为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建议中专、中师各业务主管部门积极与教育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改革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