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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支援菏泽东明县加快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8 生效日期: 2004-12-2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2004]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为加强淄博市对支援菏泽东明县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确定成立淄博市支援菏泽东明县加快发展领导小组。现公布如下:
  组长:
  周清利(副市长)
  副组长:
  刘有先(副市长)
  曹在堂(市长助理、市经贸委主任)
  庄鸣(市长助理、市计委主任)
  郭利民(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常大鹏(市长助理、市规划局局长)
  成员:
  李胜利(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赵荣生(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张可君(市建委主任)
  杨延华(市计委副主任)
  陈国营(市化工行办主任)
  穆立平(市建材冶金行办主任)
  许建国(张店区区长)
  王树槐(淄川区区长)
  唐福泉(临淄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委,庄鸣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延华兼任常务副主任,于道琪(市计委助理调研员)任副主任。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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