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设(2000)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二000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照此安排编制力量,按期完成编制工作。执行中有关具体事宜,请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0年五月十六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二000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照此安排编制力量,按期完成编制工作。执行中有关具体事宜,请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0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