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新闻出版署转发外交部《关于国内出版物出现台湾伪称问题》来函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7-10-29 生效日期: 1987-10-29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署
发布文号:
现将外交部“关于国内出版物出现台湾伪称问题”的来函转发给你们。
  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广播电视年鉴》(1985年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新闻年鉴》(1983年版)中,均出现“中华民国”字样而未加引号。这一情况,对外造成不良政治影响,违背我一贯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外交部来函所提意见十分重要,确须引起注意。希望各单位防止类似问题出现。今后,报纸、期刊、图书确需出现“中华民国”伪称时,一定要加引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国内出版物出现台湾伪称问题
  (1987年10月10日)
  广播电影电视部外事局来函反映,新近出版并计划对外提供的《中国广播电视年鉴》(1985年版)中出现“中华民国”字样。《中国新闻年鉴》(1983年版)内也曾出现过同类问题。
  我们认为我出版物中出现“中华民国”伪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是不妥当的。我们在国际上反对“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斗争中,对台湾的伪称、伪旗等问题掌握较严。凡在外国官方出版物中发现,我即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交涉或做工作。如果在我国正式出版物中出现此类情况,不仅对外造成不良政治影响,而且不利于我在国际上反对“两个中国”的斗争。鉴此,如果我出版物中确需刊登有“中华民国”称谓的内容,建议将伪称加引号。以上意见如同意,建议你署通知有关单位注意,以防类似问题出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