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拉萨市物价局关于宇拓路管理收费的答复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8 生效日期: 2002-07-18
发布部门: 拉萨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拉价发[2002]025号
拉萨市人民政府:
  7月17日市政府转来市城建委市建设字(2002)117号文《关于宇拓路管理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请示自治区物价局,现将宇拓路管理收费一事提出如下意见:   1、关于收取管理费问题:来文中提出新设宇拓路管委会,由环卫、交警、环保、城管等单位组成。由于所从事的宇拓路的管理属上述单位(部门)的正常工作管理职责范围,所以不得向社会或商户收取管理费。
  2、关于收取卫生费问题:自治区物价局(97)058号文件已有批复,加之同一城市范围内不得有多种收费标准,所以应照原标准执行,即:营业商户(不分面积大小)每月每户20元。在执行中收费主体只有一个,不得重复收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