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对贫困水库移民享受现行扶贫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3-20 生效日期: 1996-03-20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字(1996)34号

水利部:
  你部《关于请求明确贫困水库移民享受现行扶贫税收优惠政策的函》(水移(1995)52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特产税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 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水库移民,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以上征收机关批准,可免纳农业特产税。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新税制实施后,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优惠政策,财税字(94)001号《关于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作了明确规定。利用移民经费投资或安置贫困水库移民企业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即可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照顾,否则,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1996.03.20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