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148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104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上音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瑞典“尼尔斯·兰德格林与疯客乐队”一行8人、美国“米歇尔·考库尔三重奏”一行3人、芬兰“佩卡·皮尔凯恩和波管工厂乐队”一行5人、美国鲍勃·明哲及其乐队一行4人,于2007年9月25日至29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