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秦价经费字[2003]95号
秦皇岛边防检查站:
你站《关于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审核的报告》收悉。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秦政[2000]91号)和市物价局、财政局、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秦价经费字[2001]310号)规定,经与市房改办、财政局等单位共同审核成本,现将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住宅:南山街15、1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4356.57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770.18元/平方米。
二、下房:南山街15、16栋楼下房销售价格为420元/平方米。
以上价格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