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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粮食局、陕西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积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1 生效日期: 2005-07-01
发布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各市分行,省储备粮管理中心,农发行省行营业部:
  今年我省农业生产形势很好,夏粮丰收在望,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要把握好小麦收购进度,注意市场调控”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确保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积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4年我省粮食生产出现了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今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稳定、完善、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当前,小麦产量有所增加,市场价格下行压力增大,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掌握粮源,充实库存,对于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要根据今年夏粮生产和收购形势,按照全省夏粮收购工作座谈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明确有关措施和要求,确保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夏粮收购,同时要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力争多掌握粮源
  各地要根据粮食收购市场全面放开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积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市场收购,搞活粮食流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粮食收购入市资格审核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各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搞好服务。要加强行业指导和信息引导,帮助企业正确认识当前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仓储设施、收购网点、人员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入市收购,发挥好主渠道作用,争取多掌握粮源,增强调控市场的物资基础。要正确处理好企业改革和收购的关系,夏粮收购期间,要集中精力抓好收购工作。国有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政策,积极按市场价格收购,并坚持优质优价,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对于按订单收购的粮食,要严格履行合同,提高订单收购的履约率。国有粮食企业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换经营机制,组织职工采取多种方便灵活的方式,公开挂牌收购。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方便农民售粮。

  三、改进金融服务,做好夏粮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
  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有效控制风险,改善金融服务,努力做好今年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的供应与管理工作。一是提早摸清资金需求大账。由于夏粮收购时间集中、资金需求量大,各级农发行要根据企业近2一3年粮食平均收购量、当前市场粮价以及企业经营状况,逐企业合理核定夏粮收购最高累放贷款额度,按规定进行贷款审批。企业申请贷款,可以一次申请、一次审批、一次或多次发放。二是准确把握信贷政策。按照国务院和农发总行的有关信贷政策和要求,夏收前完成各类粮食企业的贷款资格认定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支持收购作好充分准备。对获得贷款资格的企业,市分行要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对一个县(区)范围内没有一家能够取得贷款资格的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在政府承诺承担风险的前提下,由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定资信和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的企业给予贷款支持收购。在贷款条件的掌握上,要因企因户制宜,一企一策,结合当地实际灵活掌握,不搞一刀切。在企业自有资金和风险准备金比例要求上,对企业经营效益好、风险度较小的,可以适当放宽。在总行贷款办法规定外,不得随意出台政策,抬高贷款条件门槛。三是做好收购资金的发放和供应工作。对已审批的贷款,要通知企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安排收购启动资金,支持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粮食,力争多收粮,收好粮,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对获得贷款资格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以及改制后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企业,也要及时发放贷款支持它们积极入市收购,以便多种收购主体上市,拓宽粮农售粮渠道,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四是切实加强贷后检查和监督。各级农发行要按照粮油贷款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企业收购贷款使用严格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库存监管,严防企业利用改革改制之机挤占挪用收购资金。五是改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需要。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资金调度,加快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贷款和结算服务。

  四、继续加强市场调控,努力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
  保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是国家今年宏观调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夏粮上市期间,由于市场粮源增加较多,粮食市场价格出现波动的可能性增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一是要加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做好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形成合理、稳定的价格预期,帮助企业正确决策,以利于保护市场价格稳定。二是在夏粮收购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储备小麦的轮换管理。省、市(包括县级)储备粮的轮换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粮食宏观调控的大局。为防止打压市场粮价,在夏粮收购期间,地方储备小麦要暂停轮出,同
  时对已经轮出的在新粮上市后要尽快抓紧轮入补库,以调节市场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三是认真做好省、市粮食储备补库工作。要抓紧做好省级储备粮收购入库计划的组织落实工作。各市也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充实市级粮食储备的要求,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市级粮食储备规模的落实工作。四是要帮助和指导企业正确决策,在夏粮收购期间适当控制库存陈粮的销售节奏,停止库存粮的集中拍卖,避免大量集中出库导致价格大幅下跌,损害农民利益。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夏粮收购市场秩序
  为保证夏粮收购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粮食购销市场的监督检查。夏粮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企业和农户,检查指导收购工作。要把库存陈粮是否集中销售出库,省、市储备粮是否集中拍卖,规模是否得到充实,入市收购企业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农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切实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

  六、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今年我省夏粮将获得丰收,但从总体来看,小麦当年产需还存在一定的缺口,需要继续挖国家库存来弥补。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客观分析和反映粮食供求形势及其变化趋势,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促进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今年是我省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的第二年,也是改革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稳定粮食市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顺利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各地务必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0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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