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0]239号
四川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四川分公司:
你们《关于调整入网费的请示》(四川移动(2000)468号)和《关于延长GSM业务促销活动的请示》(中国联通川分营字(2000)425号)收悉。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经研究,在国家未对入网费有新规定之前,我省移动电话入网费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四川移动通信公司移动电话入网费100元/户,其中在经济欠发展和移动业务发展滞后的地区入网费50元/户;中国联通四川分公司入网费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下浮20%。
二、其它资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