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2001]27号文件精神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17 生效日期: 2001-12-17
发布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委办[2001]78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中办发[2001]27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问题重申和规定如下:
  一、坚决压缩会议
  1.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各地各部门安排会议一律要从严掌握。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需要召开的会议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会议要精简议程,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省直部门主办的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与会人数不得超过250人;省直部门召开至县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开1次,会期不得超过1.5天,与会人数不得超过150人,并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出席本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各地各单位召开会议不要层层仿效上级会议的规格。
  2.压缩会议经费。各地各单位召开会议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得在高级豪华宾馆安排会议住宿;不得借召开会议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超额使用会议经费和向企事业单位、与会人员摊派转嫁经费负担。会议要尽可能压缩住会人员。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会议经费的控制和管理,审计部门要对会议经费开展专项审计。明年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党政机关的会议经费支出比今年实际执行数压缩10%。

  二、切实精简文件简报
  3.减少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必须发的尽量发短文。凡已全文公开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发文或已有明确规定的,各级各单位不搞照搬照抄式的贯彻意见。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省委、省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不再批转或转发。各地各单位向省委、省政府报文,属于党委职权范围以内的工作以党委(党组)名义报省委,属于政府职权范围以内的工作以政府或部门名义报省政府。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直各部门不得向市县党委、政府发文,也不得要求市县党委、政府向本部门报文。
  4.清理整顿各类简报,各地各单位对现有的简报要进行全面清理压缩,该停的停,能并的并。每个省直单位上报下发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一种。

  三、大力减少领导同志的事务性活动
  5.控制各类节会活动。各地各单位举办节会活动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凡冠以“国际”、“中国”、”浙江”名称的节会,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
  6.规范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坚持实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许可证制度。省直各单位要求开展的各类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必须于每年2月底前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对中央各部门部署开展的活动,承办部门不得借机“搭车”或擅自扩大范围,不得层层搞评比表彰活动。对允许开展的活动,有关单位可采用“一个口子、一套班子、一段时间、一种办法”集中、统一、合并进行。所有上述活动一律不得向企事业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7.严格邀请领导同志参加事务性活动的报批程序。各地各单位不得擅自直接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各类活动,确需邀请的,必须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上报;确需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参加的,必须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报批。省委、省政府领导一般不题词、作序(跋)、发贺信(电),不参加市县举办的各类节会活动。
  8.减少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省委全会的报道,新闻媒体发一次消息,《浙江日报》的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根据各自新闻特点,参照《浙江日报》掌握报道规格,下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协常委会会议、省纪委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浙江日报》的报道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一般发简讯。其他会议和事务性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省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等,确需在省级新闻媒体上报道的,《浙江日报》的报道篇幅原则上控制在1000字以内。《浙江日报》第一版当天刊发省领导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消息,不超过两条。省领导部署工作的讲话稿,一般不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广播讲话的形式发表。新闻媒体不要把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作为报道与否或报道规格的标准,可根据规定删节相关的新闻稿件。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2月17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