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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27 生效日期: 2004-05-27
发布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粤国税函[2004]272号
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申请审批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阳国税发[2004]50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阳东县城市信用社贷款呆账损失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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