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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建设局、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下水道和人行道上出水沟分工管理的联合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65-08-31 生效日期: 1965-08-31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上海市城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各区房地局(发至街道房管所)、上海市第一、二房屋修建公司,沪东、沪南、沪西、浦东工务所、南郊、北郊工务所:
关于下水道和人行道上出水沟的管理,经市房地局和城建局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分工办理,现将分工规定通知如下,希贯彻执行。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五日所发(64)沪城创任养字第548号、(64)沪房管发字第2148号的联合通知作废,有关下水道的管理分工,以本联合通知为准。
一、下水道(包括污水管、雨水管)的管理分工:
(一)公管房屋里弄和工房新村下水道的管理(包括管道检修、疏通和因检修管道损坏路面的修理)。以进门窨井为分界线,进门窨井以内的下水道(包括进门窨井)由房地局管理,进门窨井以外的下水道由城建局管理,公管房屋里弄和工房新村均以近城市道路的第一只窨井作为进门窨井,但如该窨井距离城市人行道五公尺以上的,则应由房地局另行在弄口增设进门窨井,在未增设进门窨井以前,从马路总管到主管的管道暂由房地局管理养护。?公管房屋里弄中如需新埋下水道者,从城市道路总管至弄口进门窨井一段,应由房地局委托城建局代办,经费由房地局负担。
(二)简屋棚户地区和里弄的下水道由城建局管理检修。
(三)私有房屋里弄下水道和道路,由私有房屋业主自行负责养护、管理,私房业主可自行委托市政工程服务队代办。
(四)简屋棚户地区与公房里弄相连的里弄下水道,道路管理分工:
1、简屋区在公管房屋里弄、内部或简屋区和公管房屋分列二边,简屋区住户均由公房里弄出入者,如公房比例很小,其出入主要通道的道路下水道均由城建局负责保养、修理;如公房比例大于简屋,其主要通道的道路、下水道亦由城建局负责保养修理,其经费由城建局和房地局按比例分别负担。至于主要通道以外的公房支弄或其他非简屋区通道的主弄仍由房地局负责。
2、简屋区在公房里弄的外部(即公房住户出入通过简屋区者)则简屋区部分和公房里弄部分分别由城建局和房地局自行负责办理。
(五)公私房屋同弄的里弄房屋的下水道、道路管理分工:
1、公私房屋同弄的里弄下水道、道路由房地局管理、养护。至于施工可由房管部门自办或发包给市政工程服务队办理。
2、公私房屋同弄的下水道、道路修理保养的经费负担,原则上均按建筑面积由业主分别负担。其中极少数私房业主确实无力负担,通过里委会调查属实,由城建局养护经费内负担,其组织工作由房管部门负责会同里委会及有关工务所共同协商决定分担比例。
二、人行道上出水沟的管理分工:
(一)出水沟的定义:出水沟是指雨水水落管的出水沟。
(二)人行道下的出水沟由城建局负责管理和检修,现有人行道上还缺少出水沟的,在城建局改造或修理道路人行道时、在沿路各水落管处同时做好出水沟。
(三)房地局在修建翻建房屋时。如移动原来水落管位置或增装水落管,由房管部门联系所在地有关工务所委托该所配合办理,经费由房地局负担。
(四)沿路住户日常生活污水装接在沿马路水落管中,由房地局负责取缔并逐步消灭,沿路公房水落管残缺,由房地局陆续检修配齐,沿路私房水落管残缺不全,由房管部门督促私房业主逐步修理配齐。??

一九六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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