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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外开放后确定首批参观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10-28 生效日期: 1990-10-28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0]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我市已被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为了适应开放后来我市的外国人不断增多的新形势,并便于外国客人游览我市的风景名胜,参观我市的建设成就,增进对我市的了解,经研究,确定了首批参观点二十四个:
  一、风景名胜点八个:
  1、郊区府城玉皇庙(包括关帝庙)
  2、郊区铺头乡珏山风景区
  3、郊区铺头乡青莲寺(包 括丹河大桥)
  4、郊区巴公镇农民公园
  5、沁水历山白云洞(包括舜王坪、东峡、西峡)
  6、高平舍利山开化寺
  7、2005-2-2阳城县博物馆
  8、市植物园

  二、工矿企业点五个:
  1、高平丝织厂
  2、太行印刷机械厂
  3、高平河西挂毯厂
  4、市北岩煤矿
  5、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煤矿

  三、农村点三个:
  1、城区钟家庄乡晓庄村
  2、郊区巴公镇东四义村
  3、高平县河西镇苏庄村

  四、商业服务点五个(市区)
  1、市批零商场
  2、市侨汇商店
  3、市实验饭店
  4、东关银河商场
  5、西巷天鹅商场

  五、学校三个(市区)
  1、市第一中学
  2、市师范学校
  3、市实验小学
  确定参观点是我市适应对外开放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参观点是外国人了解我市的窗口。因此,搞好参观点的建设、管理和外事接待工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参观点的所在单位,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1、确定专人负责。参观点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风景名胜、工商企业、学校参观点及其主管部门,农村参观点的所在乡镇和村民委员会,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参观点的建设、管理和接待工作。
  2、配备和培训接待人员。各参观点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外事接待人员,风景名胜参观点还要配备知识丰富的导游人员,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外事礼仪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以保证接待工作的质量。
  3、完善接待设施。各参观点要设外宾休息室、外宾购物商店以及其它必要的生活设施,并要不断努力改善接待条件。
  4、安排好参观路线,丰富参观内容。各参观点要根据参观内容合理安排参观路线,并在现有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搞一些必要的建设项目,不断丰富参观内容。此外,还要编印图文并茂的简介材料,借以加强对外宣传效果。
  5、搞好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各参观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环境美化和绿化,消除脏、乱、差现象,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6、搞好外事礼仪和安全保密教育。外事活动关系到国际影响,各参观点必须认真对待,要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对周围群众和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外事知识、礼仪和安全保密教育,避免发生不良影响。
  各参观点的建设工作和管理工作由本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由市外事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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