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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8 生效日期: 2006-12-18
发布部门: 西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2006]2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2007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2007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


  2007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对于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三个统筹”,着眼于做强西宁,服务全省,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确保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努力把西宁建成山青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和谐稳定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07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突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为做好市政府2007年立法工作,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政府立法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起草政府规章草案,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分配的力度,努力缩小农村与城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要正确处理加强管理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律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功能。要正确处理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更加重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正确处理立足现实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对现实中合理的、符合改革方向的制度和措施要通过立法予以肯定,对那些不合理、不符合改革方向、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和措施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使政府立法工作不断适应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起草政府规章草案,要继续坚持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既要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又要听取实际工作部门的意见;既要听取执法部门的意见,又要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既要听取省、市各部门的意见,又要听取县(区)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的意见。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改进方法、注重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使立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完善公众参与的机制、程序和方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适当增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政府规章草案的数量,尝试举办立法听证会,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的反馈制度。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后的评估工作,对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政府规章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使之制度化。要完善公众对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分析、总结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修改、废止有关政府规章的时机。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效率。在起草、审查政府规章草案过程中,有关部门对重大、复杂问题意见不一,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及时负责地反映本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举办听证会、论证会等途径,听取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对于部门职权划分、管理体制等事项,国务院、省、市政府已经作出决定的,各有关部门不得再通过任何途径提出不同意见。
  市政府2007年的立法工作任务很重,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如期报送市政府审查;不能如期完成的,起草部门要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对《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抓紧研究、待时机成熟时适时提出的其他立法项目,起草部门要抓紧研究起草工作。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需要对立法项目作出调整的,有关部门要及时请示市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对列入《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的起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了解并加强指导。

附:2007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计划


一、制定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1、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提交审议时间:2007年3月
  2、西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起草单位:市财政局
  提交审议时间:2007年5月
  3、西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提交审议时间:2007年7月
  4、西宁市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暂定名)
  起草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提交审议时间:2007年9月
  5、 西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
  起草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提交审议时间:2007年9月
  6、西宁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修订)
  起草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提交审议时间:2007年11月
二、调研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1、西宁市地震监测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2、西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3、西宁市宗教事务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宗教局
  4、西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5、西宁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6、西宁市城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7、西宁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8、西宁市职工住房补贴配套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9、西宁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10、西宁市地名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西宁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2、西宁市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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